水土保持 报告书批复招标采购公告(2022)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47B/2022-135630
组配分类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主题分类
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10-27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中学迁建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的请示》和《宁波市奉化区江口中学迁建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宁波市奉化区江口中学迁建工程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其西至规划一路,北靠江拔线,南临剡江,东至西环线(剡江大桥)。整个迁建工程按一期、二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本项目)在地块东侧,二期项目在地块西侧。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1°24'4.45",北纬29°43'56.84"。用地红线面积4.7448hm2,总建筑面积5690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0468m2,地下总建筑面积6440m2,容积率1.06,建筑密度27.14%,绿地率4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3幢、行政楼1幢、实验楼1幢、艺术楼1幢、体育馆1幢、报告厅1幢、宿舍楼3幢、食堂1幢,以及地下一层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等;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各类配套设施等。
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至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711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3710.91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挖填方总量为24.92万m3,其中:挖方14.69万m3(一般土方11.40万m3、泥浆3.18万m3、建筑垃圾0.11万m3);填方10.23万m3(绿化土0.94万m3、一般土方4.45万m3、塘渣4.84万m3)。工程借方5.78万m3(绿化土0.94万m3、塘渣4.84万m3);余方10.24万m3(一般土方6.95万m3、泥浆3.18万m3、建筑垃圾0.11万m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4.7448hm2(永久占地4.7448hm2,不涉及临时占地);其中建筑物防治区面积1.2880hm2,道路广场防治区面积3.4568hm2,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600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一)建筑物防治区
1.临时措施:泥浆池2座,基坑截水沟405m。
(二)道路广场防治区
1.工程措施:雨水管1741m,绿化覆土0.94万m3,透水铺装3407m2,雨水回用系统1座;
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1.6777hm2,雨水花园1480m2,屋顶绿化0.2000hm2;
3.临时措施: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1100m,增沉沙池2座,防雨布苫盖1000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临时措施:临时堆料防护1座,防雨布苫盖4000m2。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83.2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643.25万元,方案新增40.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九、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由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要求的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开验收情况,并把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水保监测总结报告向我局报备。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奉水利〔2022〕223号(批复)(宁波市奉化区江口中学迁建工程一期项目).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 报告书批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