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绵竹市江苏工业园2022)
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竹公资土挂告〔2022〕31号
经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批准,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方式出让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委托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地点、期限
(一)报名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6日23:59:59;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6日23:59:59;
(三)挂牌期限(报价期限):2022年11月17日10:00至2022年11月30日11:00;
(四)挂牌地点: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4楼);
(五)本宗地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现场摘牌方式。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土地开发程度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22-31(土挂)
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
113470.72平方米(170.21亩)
工业用地
50年
现状
容积率: ≥0.7;建筑密度: ≥3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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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只能单独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资格审查前一日历天,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全部履行已成交的绵竹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义务的,或与绵竹市人民政府有债务或其它纠纷未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6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土地使用条件:(1)该宗地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据自身确定的产业类型,修建符合《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工业项目;(2)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3)现状出让;(4)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5)土地出让后,由绵竹高新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绵竹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竞得人须与绵竹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书》;(6)竞得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可参考园区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可向绵竹高新区索取;(7)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落实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事宜。
2、控制性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产出强度等控制性标准要求按照《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执行。
四、挂牌方式及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采用 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挂牌期限截止时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宗地的挂牌起始价
起始价为人民币 13.67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的整数倍。
六、交地时间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宗地至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并进行土地交付。交地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xB7德阳市)()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2516653)。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凭注册后办理的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xB7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竞买申请(属限制土地竞买人的将不予通过)。
(三)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联系方式
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勾女士 咨询电话:0838-6784411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雷女士 咨询电话:0838-6903320
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31号公告.pdf31号公告.pdf31号规条.pdf31号规条.pdf竞买人参与摘牌的附件资料.zip竞买人参与摘牌的附件资料.zip31号宗地图.pdf31号宗地图.pdf31号红线图.pdf31号红线图.pdf31号须知.pdf31号须知.pdf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pdf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pdf
附件:\n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n接管协议\n甲方:(接管方)\n乙方:(建设方)\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n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办法的\n规定,地下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依据《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n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应纳入统一运营管理。为了规范砂石资源\n运营管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建设项目宗地范围内地\n下砂石矿产资源(以下简称砂石)的利用、接管等事宜,达成如\n下协议:\n一、项目概况\n建设项目名称:\n建设单位:\n宗地位置:\n宗地占地面积:\n二、协议执行期限\n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完成止。\n三、接管品种、数量\n-3-\n(一)接管品种:建设项目宗地内建设挖方产生的砂石材料\n(根据施工设计文件要求回填所必需的砂石材料除外);\n(三)数量:以甲方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核量机构核\n定的富余量为准,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富余量为第三方根据设计\n文件核定乙方项目宗地内建设挖方产生的砂石总量减除按设计文\n件要求回填所必需的砂石材料。\n四、转运方式\n本项目的宗地范围内地下矿产砂石资源由甲方负责运输,乙\n方负责将需要转运的砂石装上甲方指定的转运车辆,甲方补偿乙\n方元/方的采装费,费用在甲方转运完本项目所有富余砂石后\n结算,乙方需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如采装作业由乙方指\n定的其他施工单位完成,乙方有义务安排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n五、堆放、转运时间\n(一)挖方产生的砂石由乙方自行安排堆放。\n(二)转运时间:以乙方通知为准(乙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方\n式通知甲方),甲方需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与\n乙方协商转运所需时间,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转\n运工作。\n六、权利和义务\n(一)甲方权利和义务\n1、接到乙方书面转运通知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转运事项,\n若未按时开始转运或未按时完成转运,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n-4-\n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顺利在协商\n转运时间内完成转运,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n违约金。\n2、甲方应建立健全信息台账,与乙方共同确认砂石转运数量\n记录。\n3、甲方负责办理转运所需的报批手续。\n4、转运完毕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转运结束\n的报告。\n5、在接管、转运的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涉砂违法违规\n行为,应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n6、甲方负责转运,承担转运费用,约束甲方转运人员。转运\n过程中,甲方转运人员应接受乙方现场指挥,不得影响乙方正常\n施工,不得破坏现场各项设施。\n(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n1、乙方应按核量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有效的相关依\n据资料,并在签订协议时会同甲方到现场拍照取证,双方签字盖\n章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核量前擅自开挖或不及\n时、准确的提供相关资料,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外,还需\n承担违约责任。\n2、乙方应按核定的富余砂石储量足额交纳项目地下砂石,并\n与甲方共同确认砂石转运数量。\n3、乙方在挖方过程中应要求施工队伍及机械分层开挖,不得\n-5-\n将表土或其他杂物混入砂石内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采装补偿\n费。\n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砂石的转运,并负责砂石装载。如因乙\n方原因,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限按时完成转运工作的,所产生\n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n5、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项目施工方不得私自出售、转移、隐藏\n和违法使用宗地内地下砂石资源。乙方应在和项目施工方签订施\n工合同时,加入本合同中对乙方的义务约定的条款内容,以保证\n建设项目宗地范围内地下砂石矿产资源不受损失。如因上述原因\n被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n6、严禁将砂石用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n7、发现非甲方安排的人员、车辆将砂石转运出场,乙方应及\n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甲方通报。\n8、乙方应保障甲方转运时装载场地、运输通道、出入场管理\n等方面的畅通。\n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发现有增加的富余砂石,应于2日内\n向甲方书面申报,并将该增量砂石全部交付甲方接管。\n10、乙方需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n控。\n七、履约保证金\n(一)在乙方项目建设或甲方资源接收过程中,甲方如发现\n乙方或其委托的项目施工方有私自出售、转移、隐藏和违法使用\n-6-\n宗地内地下砂石的行为,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n为确保本建设项目地下砂石资源的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同\n意在3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接受甲方监管。\n(二)乙方交纳保证金数额:根据本项目富余地下砂石储量,\n按10元/方交纳,储量以核定数量为准。\n(三)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户:\n户名:\n账号:\n开户银行:\n(四)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时,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n责任外,甲方有权对该保证金进行扣除冲抵损失:\n1、私自出售、转移、隐藏和违法使用宗地内地下砂石资源。\n2、将砂石用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它项\n目。\nS\n(五)如乙方交纳的富余砂石量少于核定数量(最大损耗不\n得超过5%),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n(六)如出现保证金扣除完毕的情况时,乙方应于5日内重\n新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同上。\n(七)保证金的退还\n1、若乙方未出现扣除的情形,甲方应在足量接收约定数量\n的砂石资源后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n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不能履行或被解除的,\n-7-\n应在乙方收到甲方协议无效、不能履行的通知并同意解除协议之\n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n3、若甲方未按约向乙方退还保证金,则应当自应退还之日\n起,按应退未退费用的万分之一/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n清之日止。\n八、违约责任\n(一)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n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n(二)乙方应在和项目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加入本合同\n中对乙方的义务约定的条款内容,以保证建设项目宗地范围内地\n下砂石矿产资源不受损失,如因乙方原因没有与施工方达成或约\n定此协议内容,视为违约。\n(三)如乙方交纳的富余砂石量少于核定数量(最大损耗不\n得超过5%),乙方应按甲方转运时的砂石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损\n失计算方式为:(富余砂石核定量-富余砂石核定量×最大损耗5%-\n实际转运量)×砂石市场价=甲方损失。\n九、特别约定\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n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协议期限内提供证明。\n(二)因政府政策性因素,致使协议约定条款不能实现,甲\n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n(三)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条款,如一方违约,由\n-8-\n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协议约定及双方商定的办法赔偿损失。\n(四)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以及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n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n(五)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n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n(六)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n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十、协议签定\n(一)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n(三)本协议签约地点:\n:\n(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n接管单位名称:\n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人:\n联系电话:\n建设单位名称:\n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人:\n联系电话:\n年月日\n协议签订时间:\n-9.\n附:(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参加挂牌活动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文书、合同和处理的与挂牌相关的一切活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竞买登记,领取文件、资料,签字、盖章,缴纳保证金,在相关文件、文书、合同上签字,挂牌活动后进行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处理、缴纳,相关文件、文书、资料、相关票据等的签字、盖章、领取,权属办理和实物交割等所有行为,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兹授权(受托人)代表我本人参加在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授权委托书备注:自然人不亲自参加挂牌活动而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适用年月日受托人(签名并加盖手印):委托人(签名并加盖手印):(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三、不得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不以任何方式向交易项目负责人员、审批人员等行贿。作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现郑重承诺:竞买人廉洁承诺书作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现郑重承诺:竞买人廉洁承诺书备注:企业、社会组织参加时适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竞买人(盖章):自然人或受托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竞买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三、不得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不以任何方式向交易项目负责人员、审批人员等行贿。备注:自然人参加时适用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特此证明!兹证明(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现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挂牌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文书、合同和处理的与挂牌相关的一切活动、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竞买登记,领取文件、资料,签字、盖章,缴纳保证金,在相关文件、文书、合同上签字,挂牌活动后进行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处理、缴纳,相关文件、文书、资料、相关票据等的签字、盖章、领取,权属办理和实物交割等所有行为,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授权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上述标的的挂牌活动。我单位拟参加在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人授权委托书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挂牌活动而委托代理人适用。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人(签名或签章):竞买人(盖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竹公资土挂告【2022]31号经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批准,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方式出让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委托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时间、地点、期限(一)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23:59:59;(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6日23:59:59;(三)挂牌期限(报价期限):2022年11月17日10:00至2022年11月30日11:00;(四)挂牌地点: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4楼);(五)本宗地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现场摘牌方式。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土地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开发程度规划设计主要指标竞买保证金(万元)2022-31绵竹市江苏工业园IZ-01-35号地块内11347072平方类(170.21亩)I业用地5年现状容积率:W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土挂)绵竹市江苏工业园IZ-01-35号地块内11347072平方类(170.21亩)I业用地5年现状容积率:W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466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三、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只能单独申请竞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资格审查前一日历天,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全部履行已成交的绵竹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义务的,或与绵竹市人民政府有债务或其它纠纷未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1、土地使用条件:(1)该宗地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据自身确定的产业类型,修建符合《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工业项目:(2)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3)现状出让(4)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5)土地出让后,由绵竹高新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绵竹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竞得人须与绵竹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书》:(6)竞得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可参考园区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可向绵竹高新区索取;(7)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落实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事宜。2、控制性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产出强度等控制性标准要求按照《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执行。四、挂牌方式及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挂牌期限截止时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宗地的挂牌起始价起始价为人民币13.67万元/亩。加价幅度1万元/亩的整数倍六、交地时间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宗地至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并进行土地交付。交地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七、竞买申请的办理(一)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3812516653)。(二)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凭注册后办理的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竞买申请(属限制土地竞买人的将不予通过)。(三)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八、联系方式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勾女士咨询电话:0838-6784411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雷女士咨询电话:0838-6903320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10月28日400绵竹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22)044号根据绵竹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绵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绵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相关详细规划,以及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对该宗地提出规划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如下: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位置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序号规划设计要点以下内容以下内容以下内容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2不动产登记号及面积510683004004GB00033W00000000510683004004GB00033W00000000510683004004GB00033W000000003规划净用地面积113470.72平方米113470.72平方米113470.72平方米4容积率≥0.7≥0.7≥0.75建筑密度≥30%≥30%≥30%6绿地率≤15%≤15%≤15%7建筑限高≤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8非生产用地占比≤7%≤7%≤7%9停车泊位如建独立厂房:小汽车位:1个/600m,最少1个/单位;货车位:1个/3000m,最少1个/栋厂房,如建其它厂房则按《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办公用房按照1个/100m设置。如建独立厂房:小汽车位:1个/600m,最少1个/单位;货车位:1个/3000m,最少1个/栋厂房,如建其它厂房则按《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办公用房按照1个/100m设置。如建独立厂房:小汽车位:1个/600m,最少1个/单位;货车位:1个/3000m,最少1个/栋厂房,如建其它厂房则按《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办公用房按照1个/100m设置。10建筑后退用地界线及道路红线距离临西侧文竹路、南侧开发大道、东侧龙城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临北侧城市绿线建筑后退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与周边地块交界处,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距离需满足安全、消防的要求,并且不得小于6米。临西侧文竹路、南侧开发大道、东侧龙城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临北侧城市绿线建筑后退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与周边地块交界处,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距离需满足安全、消防的要求,并且不得小于6米。临西侧文竹路、南侧开发大道、东侧龙城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临北侧城市绿线建筑后退距离:低层建筑不得小于3米,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与周边地块交界处,建筑后退用地界线距离需满足安全、消防的要求,并且不得小于6米。11出入口设置主要车行出入口临西侧文竹路或南侧开发大道设置。主要车行出入口临西侧文竹路或南侧开发大道设置。主要车行出入口临西侧文竹路或南侧开发大道设置。12须配设施消防、环卫、无障碍等设施。消防、环卫、无障碍等设施。消防、环卫、无障碍等设施。13人民防空按规定设置地下防空工程。按规定设置地下防空工程。按规定设置地下防空工程。14抗震设防烈度按本地地震部门相关要求执行。按本地地震部门相关要求执行。按本地地震部门相关要求执行。15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要求按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要求执行,并按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按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要求执行,并按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按相关建筑节能规范要求执行,并按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16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其装配率等有关内容和要求应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17建筑风格与色彩现代工业厂房,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18其它设计要求①域内分别设立的雨水、污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中应有建筑节能篇章;③围墙设计应体现透空透绿,围墙高度不宜大于2.0米,临城市道路围墙内侧应设置不小于1.5米宽的绿化带;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设计。19报审图件要求应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绵竹市建筑设计方案报批文本标准化格式的要求。备注:①本表中H指相邻建筑的平均高度:H:指退界建筑的高度。②建筑布置原则上应与城市干道平行或者垂直布置,若特殊情况需成角度布置时,建筑间距指标按《绵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条款执行。③本通知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四川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及《绵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④本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我局存档,其余由相关单位使用。若属原已取得的土地重新申领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取得通知书后,应按《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制:周怡核稿:复核:审批: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0月14日供地宗地图单位:m.m不动产单元号:510683004004GB00033土地权利人:WO0000O0O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宗地面积:113470.72平方米(170.21苗))不动产单元号:510683004004GB00033土地权利人:WO0000O0O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宗地面积:113470.72平方米(170.21苗))不动产单元号:510683004004GB00033土地权利人:WO0000O0O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宗地面积:113470.72平方米(170.21苗))测绘成票完成日期:20年月日北规划道路绵竹市2010年第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97762.91平方米(146.65亩)绵竹市2010年第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15707.81平方米23.56亩)人民渠规划道路南京市规划道路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解析法测险界址点1:6000机观制留日期:2022年10月11日审核:审核日期:2022年10月11日串串00I2:I日中车国652工工0012:10880012:108800I2:I日中车国652工工00I2:I日中车国652工工图00I2:I日中车国652工工的¥牌的¥牌的¥牌的¥牌的¥牌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规定,经绵竹市人民政府竹府地[2022]66号文批复批准,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方式出让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委托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挂牌出让公告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德阳日报》等媒体发布。一、出让人及交易组织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交易实施委托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挂牌人”)承办。二、挂牌出让原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地块位置:绵竹市江苏工业园TZ-01-35号地块内;(二)宗地编号:2022-31(土挂);(三)地块范围:详见宗地图、红线图;(四)出让面积:113470.72亩(170.21平方米)(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六)容积率:W0.7;(七)建筑密度:≥30%;(八)绿地率:≤15%;(九)建筑高度:≤24米(因工艺要求局部建、构筑物可超过24米)(十)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其装配率等有关内容和要求应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十一)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十三)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详见《绵竹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22]044号);(十四)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竣工;(十五)空间范围:详见《绵竹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22]044号);(十六)其他条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GF-2008-2601)等文件执行。四、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只能单独申请竞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资格审查前一日历天,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全部履行已成交的绵竹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义务的,或与绵竹市人民政府有债务或其它纠纷未了结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三)特殊要求或附加条件:1、土地使用条件:(1)该宗地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1、土地使用条件:(1)该宗地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1、土地使用条件:(1)该宗地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工业项目:(2)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3)现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工业项目:(2)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3)现状出让:(4)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5)土地出让后状出让:(4)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5)土地出让后由绵竹高新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绵竹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由绵竹高新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绵竹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竞得人须与绵竹高新区管委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竞得人须与绵竹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书》:(6)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书》:(6)竞得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竞得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可参考园区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可参考园区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可向绵竹高新区索取;(7)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可向绵竹高新区索取;(7)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落实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合同》前,须与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落实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事宜。交接等管理事宜。强度等控制性标准要求按照《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强度等控制性标准要求按照《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执行。(四)按以下规定交纳宗地竞买保证金:1、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6万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元据自身确定的产业类型,修建符合《绵竹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2、控制性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产出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3、缴款方式:意向竞买人须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注册后办理的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流程和以下规定完成竞买保证金交纳(1)竞买保证金须从意向竞买人的对公账户(即注册的账户)支付。该缴纳账号应与在交易系统竞买申请书中填写的缴纳保证金银行账号一致。(2)意向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名义,按出让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指示,选定一个收款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3)意向竞买人只能以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名义交纳。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参与竞买的技术条件1、意向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按照指引完成“用户注册”,并对所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2、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意向竞买人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须在网上注册后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在网上注册后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个人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二)挂牌文件取得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23:59:59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宗地图、红线图);4、宗地规划指标要求(宗地规划设计技术要求通知书);5、《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三)提交申请1、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2、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3、意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交易系统自动比对其信誉情况,属于限制竞买人的,竞买申请不予通过4、意向竞买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6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指引完成竞买申请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个收款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出让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方为有效,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估计竞买保证金延迟到账的风险。(四)竞买资格取得2022年11月17日(挂牌期首日)10:00,交易系统自动获取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并判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实时在交易系统向意向竞买人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交易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应在2022年11月17日(挂牌期首日)10:00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有疑义、异议的,应在1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挂牌人立即组织核查并告知结果。经核查,竞买保证金确已按时足额到账的,准予通过资格审查。六、答疑及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公告期间至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或挂牌人咨询,并务必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详细现场踏勘、查看(包括地上、地下等全部情况)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一)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23:59:59;(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6日23:59:59;(三)挂牌期限(报价期限):2022年11月17日10:00至2022年11月30日11:00;(四)挂牌地点: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4楼);(五)本宗地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现场摘牌方式。八、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底价(一)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67万元/亩。(二)本次挂牌增价幅度为1万元/亩的整数倍。(三)本次挂牌出让无底价。九、挂牌程序(一)公布挂牌信息1、出让人和挂牌人将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有关信息挂牌公布;2、挂牌主持人根据情况公布地块的相关信息。(二)挂牌竞价1、交易系统在挂牌期首日资格审查结束即开启网上报价功能。竞买人可在2022年11月30日11:00(与挂牌期限相同)前登录交易系统实时报价并查看报价情况。2、挂牌期内,交易系统实时推送报价至竞买人界面和门户网站,并自动更新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3、交易系统内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竞买人结合自身实际,输入高于交易系统内前一个报价的增价幅度整数倍报价为有效报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4、挂牌期内,竞买人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后续现场竞价。(三)挂牌截止1、本宗地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1:00。2、本宗地采取现场摘牌方式。挂牌截止时间,交易中心组织摘牌仪式。竞买人必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携带CFCA数字证书、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自行打印)、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单)、竞买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及以下资料到摘牌仪式现场参加摘牌活动。(1)竞买人是企业或社会组织的:a.公章;b.营业执照等表明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d.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适用)(2)竞买人是自然人的:a.身份证;b.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他人办理时适用)(注:以上资料除数字证书、公章外,竞买申请书、竞买人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身份证、银行回单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指印)3、挂牌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挂牌截止,向摘牌仪式现场所有竞买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人(编号)、询问是否愿意继续竞价。竞买人可口头提出继续竞价要求。如有人表示继续竞价,则立即转入现场竞价。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1)有底价出让的,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无底价出让的,最高应价即是成交价(四)现场竞价1、现场竞价由主持人主持。在挂牌期内至少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现场竞价。2、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3、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报价。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报价后继续竞价。5、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无底价出让的,最高报价即是成交价。(五)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由交易系统生成、电子印章用印,也可现场盖章)。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挂牌人可以取消其竞得资格,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和《成交确认书》、交易手续费缴款凭证等资料,到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办理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手续。(七)出让结果公布本宗地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结果由交易系统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公布,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发布。十、报价规则(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三)竞买人应当采取网上报价方式报价,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如有更高价出现,前一报价失去效力。(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十一、注意事项(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人应到现场详细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挂牌出让条件,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在当地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竞得人、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作为受让人;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立新公司应在挂牌成交当日起6个月内完成;6个月后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应变更手续。(三)本次挂牌的《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10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四)宗地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约定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属非工业用地的,由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与绵竹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的《关于共同筹集德阳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资金的协议》约定办理;属工业用地的,由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划转绵竹市税务局指定账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其缴款账户(不计利息)(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或交易中心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六)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中心或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不得参加出让人推出的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竞买。同时收取竞得人按照成交价款计20%的违约金,原地产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3、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管护权移交备忘录》的;4、不按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及其他税、费的;5、不按照约定接受土地使用权移交的;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七)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金价款。(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九)挂牌不成交的,可以按规定由出让人重新组织出让。(十)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十一)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9】37号)及德阳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及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源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接受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十二、挂牌成交价款及交易手续费支付(一)竞得人在挂牌成交次日,按照川价发[2006]22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绵竹市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权交易所依法足额缴清地产交易手续费。(二)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竞得人应至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凭《成交确12认书》、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交易手续费缴费凭证到绵竹市税务局缴款。十三、特别约定(一)土地价款迟延支付的责任竞得人应当按照本《挂牌出让须知》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使用权,收取竞得人按照出让价款计20%的违约金,原所收地产交易手续费不退。(二)土地交付的时间和条件(1)移交时间:宗地至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并进行土地交付;如在此之前,宗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符合移交条件的,出让人有权移交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予以接受。(2)移交方式:在约定的宗地使用权交付时间内,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宗地使用权正式移交给受让人;竞得人拒绝的,出让人对宗地使)权移交可采取公证送达方式或其他法律方式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移交认定函》送达日为宗地使用权移交日。(3)宗地使用权移交特别约定: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期限交付宗地使用权的,在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最后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间之前,出让人有权提出延迟交付宗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延迟交付宗地使用权时间顺延交纳最后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双方均不因此承担13违约责任。移交土地使用权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宗地内的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并支付相关费用。(4)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的确定:按照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计算出让年限;实际交付日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确认的时间为准。(三)宗地管护及使用权的移交宗地管护移交:《成交确认书》签订当日,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宗地管护权移交给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宗地管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宗地供后监管:宗地成交后,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国土资源所、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对竞得人的项目业态、建设进度、内容、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管。(四)出让年期出让年期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从宗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如该宗土地闲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五)建设规划要求竞得人必须按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地面设施如电杆、电线、管线等以及地下水、电、气、给排水等地下设施、埋藏物等情况,由竞买人于宗地挂牌前自行到现场及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关的改造和迁建费用。(六)公用事业和附属设施建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不得因补偿等条件未达成一致而拒绝施工。竞得人在该宗地内进行建设包括修建道路(通道)以及用水、用电、14用气、排污等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城建规划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自行全部筹资建设(七)土地出让面积竞得人必须按照城建规划部门确定的建筑后退红线进行开发建设,土地颁证面积以市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载明面积为准。(八)土地用途竞得人必须按照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规划条件及本《挂牌出让须知》约定使用土地。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宗地,竞得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按照出让成交价款的20%计),原所缴交地产交易手续费不退还。(九)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税、费挂牌出让成交价为该宗地块的出让金价款,竞得人承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十)土地有关的税金宗地价款及费用不包含税金。如税收机关对竞得人进行税务征收,竞得人应依法纳税。(十一)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再由竞得人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及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方可持出让合同和出让价款交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办证。不分割办证。1(十二)延续公告和延续挂牌、挂牌中止标的公告期限内,因标的展示或出让文件存在变更事项需要更正的,出让人有权延续公告期,挂牌顺延,或在挂牌期间发生挂牌中止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进行不计息保留。在挂牌顺延或挂牌中止期间,竞买人不继续参加挂牌而申请退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人即退出报名。挂牌恢复时,未退出的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买。(十三)《出让合同》的其他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及补充文本的其他内容属于本次挂牌条件。(十四)瑕疵说明的约定按土地现状挂牌,瑕疵不担保。挂牌宗地范围内存在地面建筑物等补偿的说明:宗地内的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并支付相关费用。(十五)本出让须知中所涉及到的面积、金额均以大写为准。十四、声明本次挂牌出让按照挂牌宗地的现状进行。除交易中心有特别声明外,其采用任何形式对宗地所作的描述、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是交易中心依法履行的告知义务,不代表出让人、交易中心对宗地的任何暇疵担保。因此,竞买人务必在宗地展示期间,认真察看宗地,详细了解宗地的有关情况,并索取相关资料。一经报名申请参与竞买,则表示对宗地的所有现状和挂牌出让条件予以认可。十五、会场纪律参加摘牌会议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指定16位置就座。必须保持会场的安静、严肃,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严禁高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直接参与竞投报价,在与应价人传递信息或商量时,不得影响他人。在挂牌活动会中,竞买人必须绝对服从挂牌出让活动主持人的裁定,严禁扰乱会场秩序,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同时追究其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责任。爱护会场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挂牌活动结束后,依次退场,不得拥挤。不遵守会场纪律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退出会场。十六、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处置异常情况是指因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等原因导致交易系统受到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各方主体不能在交易系统执行竞买操作的情况,包括资格审查前系统操作异常、资格审查异常、报价过程中断等情况。(一)资格审查前系统操作异常及处置资格审查前系统操作异常是指公告期内不能查看出让文件、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交报名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等在资格审查前不能在交易系统执行操作的情况。在操作中出现前述异常情况的,请即刻报告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估故障在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不能解除或故障解除后竞买人没有时间执行操作而影响宗地出让交易的,由挂牌人会同宗地出让人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延期出让公告。故障解除后,挂牌人会同出让人重新确定交易时间和场地、发布更正公告。(二)资格审查异常及处置资格审查异常是指宗地出让进入资格审查时点后,在交易系统不能正常执行资格审查操作的情况。出现该类异常情况后,挂牌人立即报告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报告出让人或相关部门,并按以下方式作出处理决定:1、故障在1小时内排除、交易系统恢复正常的,继续开展交易活动;2、故障在1小时内不能排除的,可暂停、中止、终止报价并待故障排除后发布报价期延期公告。(三)报价过程中断及处置报价过程中断是指挂牌期内报价过程中断。出现该类异常情况后,挂牌人立即报告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报告出让人或相关自然资源部门,并按以下方式作出处理:1、故障在挂牌截止时间前1小时排除、交易系统恢复正常的,继续开展交易活动;2、故障在挂牌截止时间前1小时前不能排除的,可暂停、中止、终止报价并待故障排除后发布报价延期公告或终止出让公告十七、特别提示(一)鉴于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敬请各位竞买人在竞买时严格遵守本《挂牌出让须知》,审视自身承受能力,慎重从事,三思而后行。一经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成交,买卖双方均无权反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二)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申请人不能及时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18(三)本宗地采取网络报价(转入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要现场参加竞价)方式。请竞买人选择网络条件良好的设备设施、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参与本宗地竞价。因(意向)竞买人自身所处网络环境、设备故障、电脑操作系统被入侵、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自行承担责任。(四)疫情防控要求1、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竞买人只派1名人员到交易活动现场,且不得安排有身体发热(体温37.3℃)等症状及疫情严重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期未满相关规定的人员参与项目开标活动。2、参与挂牌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服从防疫管控安排。3、因在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入口需进行体温测量、扫健康码和场所码等必要的疫情防控,请竞买人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挂牌迟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4、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竞买人对本《挂牌出让须知》若无异议,请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予以确认。一经确认,即视为同意履行本《挂牌出让须知》各项规定。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10月28日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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