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业用地招标采购公告(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宁市林业局)2022)



海自然字22118号

地块编号
海自然字22118号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17T02:00:00.0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1-28T08:00:00.000+00:00

挂牌开始时间
2022-11-17T02:00:00.00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2-11-30T02:00:00.000+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11-28T08:00:00.000+00:00
地块所在区域

出让年限
其他工业用地40年
竞买保证金(RMB)
88.0万元

起始价
880.0万元
增价幅度
10.0万元

地块名称
海自然字22118号

土地位置
盐官镇硖许公路南侧、划船漾港东侧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出让面积
14332.0平方米(21.498亩)

土地用途
其他工业用地
容积率
1.3≤容积率≤2.5

所在地(平台归属)

是否标准地
海自然字22118号是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435万元/亩

起始亩均年税收
≥85 万元/亩

单位能耗控制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单位

单位能耗增加值
≥9
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物控制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单位

单位排放增加值
≥74.7
万元/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

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联系人
曹先生 杨女士(局)/俞先生(交易中心)
联系人电话
0573-87231919、0573-87657825

联系人地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2〕40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产业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年均税收(万元/公顷)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人才指数(分)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海自然字22118号
盐官镇硖许公路南侧、划船漾港东侧
1.4332
工业用地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2.5
≤50%
6525
投产后1年29010
投产后1年1275
≥9
≥74.7
≥6
40
88
880

二、挂牌出让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曹先生 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2.投产后第一年亩均增加值达到265万元;3.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4.地块内附着物由竞得人向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回购,回购价格8199310元人民币,相关产权变更事宜由盐官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工业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