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标采购公告(屯昌县中建农场2022)


屯昌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预公告(屯昌县中建农场、南吕农场幼儿园项目)

因建设中建农场、南吕农场幼儿园需要,县政府决定收回屯昌县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中建农场、南吕农场)土地19.728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屯昌县中建农场、南吕农场幼儿园项目
二、收回土地面积四至范围
该项目共收回土地19.728亩,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项目宗地图。
三、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及数额。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规定,枫木镇、坡心镇收回土地补偿标准为62118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青苗根据实际清点情况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进行补偿。坟墓迁移补偿标准为:二年以上的补偿3000元,二年以内的补偿5000元。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按评估标准给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一)被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务必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自公告之日起,凡在该地上抢建附着物及抢种作物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二)被收回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屯昌县2022年第四批次项目收回土地范围现状图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屯昌县2022年第四批次项目收回土地范围现状图-地块1.pdf
附件:屯昌县2022年第四批次项目收回土地范围现状图-地块1.pdf

附件:屯昌县2022年第四批次项目收回土地范围现状图-地块2.pdf
附件:屯昌县2022年第四批次项目收回土地范围现状图-地块2.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园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