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厂房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2022)



5号厂房(佳宜中幢厂房、景泰厂电梯)出租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dgnzb.dg.gov.cn

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SP2022-302

东莞市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太和中路378-厂房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010005
经营性资产
3174.00平方米
3年
44436元/月
1000元/月
30000.00元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太和中路378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工业

三、行业要求: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且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年11月11日 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11月12日 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入,现金汇入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六)其它要求竞投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1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14日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2022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审核资料,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能按时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的,中标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归业主单位所有。

十二、其他信息

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租赁物不得分租,转租。该资产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房产所有权证,无消防安全合格证。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94923566

东莞市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石排镇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86555007

网址: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二0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附件1

景\n\n\n\n\n\n合同编号:立项编号:塘尾村5号厂房租赁合同书租赁物名称:5号厂房(佳宜中幢厂房、景泰厂电梯)出租方名称: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承租方名称:出租方: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及经营用途1、甲方将位于石排镇石排太和中路378的租赁物(资产交易平台登记为5号厂房(佳宜中幢厂房、景泰厂电梯))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包括:总建筑面积共3174平方米,其中:厂房1栋分别为3层,面积共3174平方米,宿舍/栋分别为/层,面积共/平方米;其它建筑物有/,面积共/平方米;总占地面积共1205平方米(约1.81亩),其中空地面积为278平方米。厂房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2、租赁物属于甲方所有。3、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4、资产三证情况:(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无。(2)房产所有权证号:无。(3)消防安全合格证号:无。第2页共12页乙方确认已知晓本合同涉及租赁物的资产情况、权利瑕疵情况等所有情况,乙方承诺不应以上资产所存在的权利瑕疵等情况主张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并且不以此为理由主张甲方赔偿任何损失。第二条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1、租赁期为3年,即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即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3、计租期为2年11个月,即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4、甲方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计算,租赁物租金按元/平方米·月计算,总建筑面积共3174平方米,租赁物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租金每隔/年(不计免租期)递增/%。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元,履约保证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石排塘尾分理处,户名: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270190190010001343)。第3页共12页4、租金按月缴交,缴费方式采用东莞“村财”跨行代扣模式。乙方可通过本人(单位)账户代扣缴租,也可委托他人(单位)的账户代扣缴租。由甲方与支付租金账户持有人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东莞“村财”跨行代扣租金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扣款具体条款,《东莞“村财”跨行代扣租金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月租金将于当月25日前扣款,乙方应保证扣款日前代扣缴租的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5、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等因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经甲方检查厂房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四条租赁物移交、收回1、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已共同到现场确认租赁物现状,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无异议。2、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两个月之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收到甲方行使解除权通知后五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拆除租赁物的固定装修及水、电、消防设施,上述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对未第4页共12页与租赁物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办公用品等乙方所有财物,由乙方拆除及搬走,因拆除或搬运行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损失。4、乙方对返还的租赁物应进行腾空、打扫、清理及恢复原状,使租赁物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逾期不交还或不按上述条件交还租赁物的,所产生的清场费用概由乙方承担。5、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物时应当保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6、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还租赁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期间的场地使用费(每逾期一日,按合同解除前日租金的2倍计算至返还之日止)及其他费用,还有权在租赁期满之日起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起5日(含5日)后对租赁物停止提供水电,开启租赁物的门锁并更换门锁,将租赁物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装置和其他添置物搬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腾空收回。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坏及乙方之损失概不负责。对于乙方遗留在租赁物内的物件,甲方有权就该等物件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并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转让、丢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该等物件,并将处分所得(如有)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款项及赔偿甲方因本款规定事由所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损失。但不论任何情况甲方均将无任何义务就第5页共12页该等物件向乙方支付或偿付任何款项。第五条租赁物的装修、改造、维护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包括水、电设施、门、窗、锁、下水道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2、电梯、消防设施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3、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4、乙方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和通知甲方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5、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因自身需求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水电改造等,则在不对租赁物之用途及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前提下,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由此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的装修、改造作业不得影响租赁物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无论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是否对租赁第6页共12页物主结构造成影响,都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且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代表甲方认定乙方的装修、改造作业合法合规。乙方应负责赔偿因装修、改造作业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补足。7、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8、乙方对装修、改造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改造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改造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改造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9、乙方同意因合同解除、合同撤销或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改造投入、搬离、清理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检查租赁物使用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权利,甲方的检查应在乙方陪同下进行。乙方应听取甲方的意见、建议,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7页共12页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件,相关手续及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收取乙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其价款均属不含税价,乙方同意甲方只需向乙方提供由甲方开具的统一收款票据即可,如乙方需要提供其他票据的,如发票等,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愿意支付。4、乙方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租赁物内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卫生费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3、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生产,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及相关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工作,保障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甲方由于法律规定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人的赔偿、补偿等),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第8页共12页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6、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7、乙方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知悉租赁物的资产三证情况,并自愿承担该情况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9、乙方应服从有关公共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政策文件的要求。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交付租赁物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租赁物的,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退租的,乙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3、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1%的违约金。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履约保证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租赁物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第9页共12页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1)未按时交付履约保证金;(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超过两个月的;(3)拖欠工人两个月工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租赁物结构或进行装修、改造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6)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7)未按时归还租赁物给甲方;(8)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9)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5、乙方向甲方归还租赁物时,租赁物及固定设施水、电、消防等有损毁的,要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6、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因财产保全支付的担保费、保险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7、甲方有权因征收拆迁需要、或其他政策要求、自身需求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租赁物天数进行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0页共12页第十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三旧改造等需要征收、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合同自动终止,因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一条其它约定的事项1、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需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在租赁物上建设建筑物时,要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乙方负责。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加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水、电、消防、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2、物业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3、本合同记载的地址、电话适用于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送达方式分为当面送达、邮寄送达。当面送达的,对方签收即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或对方营业执照、身份第11页共12页证上登记的地址寄出邮件48小时后视为送达对方。本合同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一方无故拒收或无法联系或未提前书面通知变更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仍视为已送达,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12页共12页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方案项目编号:我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交易,特制订交易方案如下:一、资产情况(多于一项资产进行交易的,应附交易要求一览表说明资产情况)(一)基本情况1、交易资产类别:厂房。2、资产座落位置: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太和中路378。3、资产建筑面积:3174.00㎡,占地面积:1205.00㎡。4、交易资产的规格:。5、交易资产的用途(证载用途):工业。6、交易资产的现状:/。(二)权属情况1、土地所有权人:/。2、土地所有权证号:/。3、土地使用权人:/。4、土地使用权证号:/。5、地号:/。6、宗地系列号:/。7、房产所有权人: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8、房产所有权证号:无。(三)抵押情况1、抵押权人:无。2、他项权证号:无。3、抵押期限:无。二、交易要求(多于一项资产进行交易的,应附表说明交易要求)(一)交易类别:出租。(二)竞投方式:网上竞投。(三)行业要求: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四)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1、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2、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市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3、在全市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4、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5、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6、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五)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2年12月0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免租期/基建期:1个月。(六)租金、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交易底价:44,436元/月,合计:533,232元/年;第一次出价为交易底价,随后每次出价在前一次出价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2、租金递增方式:(1)每/月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2)每/月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元;3、租金按1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期2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4、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6、竞投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方可获得竞投资格。(七)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八)合同的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九)其他条款:1、承租方不得将厂房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2、出租方在收取承租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时其价款均属不含税价,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只需向承租方提供由出租方开具的统一收款票据即可,如承租方需要提供其他票据的,如发票等,所产生的费用承租方愿意支付。三、其他(一)资产交付时间:2022年12月1日前。(二)资产交付方式:现场移交。(三)违约责任(详见合同)。(四)监督小组组成人员:李煜华;李廖洪;李祖乐;李志坚;卢笑婷;李伟就;李锦棠;李志坚;李志光;李镜芬。。(五)交易场地:东莞市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六)竞得人确定原则:只有一方报名竞投的,报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有两方以上报名竞投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但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依法享有优先权;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则以/形式确定中标人。(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资产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房产所有权证,无消防安全合格证。。(八)交易物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九)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十)交易方案如有不详,以合同为准。四、本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民主议事程序表决通过后生效。东莞市石排镇塘尾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人(签名):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注:1、本方案所有空格应如实填写,如没有该项内容的,请在空格中填写“无”。2、本交易方案一式两份,石排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