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招标采购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2022)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

01

地块信息

交易编号:
TD2022(SD)WG0040
供应方式:
一级市场·出让

挂牌起始时间:
2022/12/13 8:3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2/12/23 10: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12/21 9:00:00
申请截止时间:
2022/12/21 9:00:00

地块位置: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

土地实际用途:
A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B区:城镇村道路用地。

使用年限说明: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交易土地面积(平方米):
76817.81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95872.07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76817.81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76817.81

容积率(%):
> 1 , ≤ 3
绿地率(%):
≥ 35

建筑密度(%):
≤ 28
建筑物限高(米):
≤ 100

竞买保证金:
35,257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银行: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人民币),顺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人民币),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拟成立新开发公司 所属区域: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02

竞价信息

交易方式:
网上挂牌
是否设有底价:


起始价:
176285 万元

增价幅度:

报价达到
増价幅度
单位

176285
1500
万元

楼面价:
9000.01(元/平方米)
地面价:
22948.45(元/平方米)

确定交易结果方式:
地价价高者得

最高价:

暂无报价

01

地块信息

交易编号:
TD2020(SD)WG0020
供应方式:
一级市场·出让

挂牌起始时间:
2020/6/29 8:3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0/7/9 15: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7/7 15:00:00
申请截止时间:
2020/7/7 15:00:00

地块位置: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鱼苗场北侧地块

土地实际用途:
A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新闻出版用地和娱乐用地;B区为公园与绿地;C区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使用年限说明: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新闻出版用地、娱乐用地40年,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交易土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87691.61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容积率(%):
> 1 , ≤ 3
绿地率(%):
≥ 35

建筑密度(%):
≤ 28
建筑物限高(米):
≤ 80

竞买保证金:
24,738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银行: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人民币),顺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人民币),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拟成立新开发公司 所属区域:

佛山市·顺德区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02

竞价信息

交易方式:
网上挂牌
是否设有底价:


起始价:
123689 万元

增价幅度:

报价达到
増价幅度
单位

176285
1500
万元

楼面价:

地面价:
23192.58(元/平方米)

确定交易结果方式:
地价价高者得

最高价:

暂无报价

01

交易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挂牌人”)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以下称“出让人”)的委托,举办交易编号为“TD2022(SD)WG004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TD2022(SD)WG0040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信息项名称
详细信息及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

宗地号
205051-003

全国统一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76817.81平方米(A区:65290.69平方米;B区:11527.12平方米)

A区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高于65290.69平方米且不高于195872.07平方米(其中兼容使用性质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39174.41平方米),服务型公寓计容建筑面积占商业(B1)部分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20%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用途
A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B区:城镇村道路用地。

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A区容积率
高于1.0且不高于3.0

绿地率
不低于35%

A区建筑密度
不高于28%

建筑物限高
不高于100米(以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算基点);

投资强度
详见《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顺规条件(2022)0274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本次出让计收出让金的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大于5681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不计算容积率,使用年限参照所对应地上建筑物使用年限确定)。
本宗地地价包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6810平方米,地下车库用途地价占总地价比例为7.1% 。
四、土地交易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2、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3、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③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④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⑤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⑥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地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及申办土地登记
1、地价款支付
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成交价款的的50%向出让人支付首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70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2、合同签订及土地登记
(1)竞得人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与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签订《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挂牌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得人于竞买时申报成立新公司受让竞得地块的,应按约定登记设立符合申报内容的新公司(竞得人须为新公司股东之一),并于取得新公司营业执照后7个工作日内,由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新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属委托代理的另加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公章、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签订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就受让人名称进行变更)。
(3)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就受让人名称进行变更)后,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税务专窗领取出让价款的《缴款通知》。因竞买时申报成立新公司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缴款通知》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的受让方名称出具;若竞得人在领取《缴款通知》时未取得新公司营业执照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则《缴款通知》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受让方名称出具,由此引起的税务问题,由竞得人自负。(咨询电话:0757-22836285,霍小姐、董先生;0757-22836278,胡小姐)
(4)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须成立新公司的)和《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及缴清土地出让金、利息和相关税费后,可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过户税费的支付
契税、印花税缴纳要求等涉税事项请咨询区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四)土地交付及开发时限
1、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交付。
2、动工时间:竞得人需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以竞得人依法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打桩之日为开工)。
3、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4年内全部工程竣工。
(五)土地开发程度:
交地标准:由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按以下标准交付:
1.土地平整:土地平整至现状,不设定标高。
2.给水:供水管接入点由供水部门确定,竞得人需自行到供水部门报装,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供电:所有用电由竞得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承担所需费用;所有高、低压配电竞得人需自行到供电部门报装,若竞得人需于地块内设置专用变配电用房,一切所需费用(包括变压器及相应的变电设备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4.通路:地块北侧绣圃三路、西侧纵一路有现状道路,地块临时施工便道由竞得人负责建设。
5.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竞得人需自行到供电及供水部门报装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6.地块的通讯、供气、电视等由竞得人根据城市管网现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地块周边已覆盖市政污水管网,竞得人负责做好地块雨污分流工作,雨水、污水采用分流制,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周边雨水管网或河涌,生活污水集中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连接市政管网的管道由地块使用人负责出资建设。
8.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同已全面知悉宗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状道路、标高、水电接入口等)和认可宗地现状符合上述交地条件,竞得后不得以宗地现状为由延迟签订《交地确认书》并主张交地违约金。
(六)开发建设要求
1、本宗地须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顺规条件(2022)0274号]及《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要求实施建设。
2、配套设施建设及产权移交要求:
(1)幼儿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及产权移交要求
竞得人须在本宗地A区配建一所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幼儿园必须独立占地、独立确权,靠近南侧道路进行设置。幼儿园占地面积应不少于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758平方米,具体独立用地面积应以建筑面积为基础,符合幼儿园报建规范要求。竞得人须在幼儿园用地范围外配置不少于20个地面配套停车位,为幼儿园专用不纳入本项目地块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停车位靠近幼儿园设置,且需集中独立的停车区域。另需设置至少10个学生接送临时停车位,学生接送临时停车须靠近幼儿园出入口附近设置。
幼儿园规划设计应考虑产权(含地上及地下部分)易分割性以方便移交。幼儿园的所有工程设计图纸需经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建。
幼儿园须与住宅同步规划、优先建设、优先施工、提前竣工。幼儿园及其配套设施须于本宗地交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以获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为准),且竞得人须自本宗地交地之日起30个月内将幼儿园产权及幼儿园用地范围外配置的地面配套停车位和学生接送临时停车位(总数应不少于30个)使用权无偿移交给陈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以签订的移交协议书为准)。在签订移交协议之前,竞得人要完成幼儿园的不动产登记。产权移交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竞得人负责,不动产权证、税费缴纳单据、销售发票及相关资料等原件一并移交。
(2)社区用房建设及产权移交要求
竞得人须在本宗地A区建设社区用房。社区用房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低于2500平方米,其中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平方米/100户,且须全部集中设置在首层,有方便独立的对外出入口,位置与民政部门协商确定)、文化活动室(≥500平方米)。社区用房应临规划道路集中设置在首层或二层,并需保证设置在首层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社区用房总建筑面积的50%,且有方便独立对外出入口。上述社区用房须配套建设25个具备产权的地下标准小汽车停车位(含7个充电车位),配套车位须靠近社区用房集中设置。社区用房的建设方案须经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规划报建。
竞得人须自本宗地交地之日起4年内将社区用房及其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陈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以签订的移交协议书为准)。在签订移交协议之前,竞得人要完成社区用房及其配套车位的不动产登记。产权移交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负责,不动产权证、税费缴纳单据、销售发票及相关资料等原件一并移交。
(3)垃圾收集点建设及产权移交要求
竞得人须在本宗地A区建设垃圾收集点,其使用的场地面积(指地面的占地面积)不少于440平方米(含15米路作业区范围),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6平方米。垃圾收集点的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由物业接收单位负责。垃圾收集点的建设方案须经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规划报建。
竞得人须自本宗地交地之日起4年内将垃圾收集点产权无偿移交给陈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以签订的移交协议书为准)。在签订移交协议之前,竞得人要完成垃圾收集点的不动产登记。产权移交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负责,不动产权证、税费缴纳单据、销售发票及相关资料等原件一并移交。
(4)B区配建道路建设及产权移交要求
宗地B区全部为配建道路(包含道路、绿化、市政管线、路灯等),竞得人负责出资按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来建设(以通过审查的结算价为准),道路建设方案以及估算价文件须报陈村镇土地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才可申请办理规划报建。
竞得人应在规划验收图中将B区配建道路标注为市政道路,且明确道路用地界线。竞得人须自本宗地交地之日起4年内将B区配建道路产权无偿移交给陈村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以签订移交协议书日期为准)。在签订移交协议之前,竞得人要完成配建道路的不动产登记。产权移交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负责,不动产权证、税费缴纳单据、销售发票及相关资料等原件一并移交。
3、本地块内设置的商品住房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面积占住宅计容面积不低于30%。
4、竞得人在该项目预售前,应当依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备案手续,所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注册地在顺德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5、如该地块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设单位(或竞得人)负责该地块内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承担维护费用。
6、沿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一侧及轨道沿线的建筑及环境设计应满足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范规定,并符合环保部门要求。优化住宅小区布局及住宅户型设计,受让人必须严格落实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7、竞得人注册地址若不在顺德区的,应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将注册地址迁入顺德区陈村镇或应于竞买申请时申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须于顺德区陈村镇设立)开发受让地块,否则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本地块相关手续,并且由此所引起的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竞得人若于竞买申请时申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竞得地块的,申报须包括新公司股东构成(竞得人须为股东之一)、出资比例及成立时间。
8、有关本宗地开发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
9、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要求参与公开交易出让的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股东借款等。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竞买资金承诺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经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七)违约责任
竞得人不按期到挂牌人处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和不按规定与挂牌人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的,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及《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的,视同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核实同意后,其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挂牌人有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以公开方式进行交易,并保留向竞得人追讨重新交易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及重新组织交易的全部费用和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其他要求
竞得人在受让地块上进行建设的,其具体建设在符合本宗地的《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础上还应按国家、省、市及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建设。
提示:本条属提示条款,具体执行情况请参阅有关文件或咨询规划部门和城建部门。
五、竞买申请
(一)网上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未有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应在参加网上挂牌交易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市GDCA受理点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人应确保数字证书的名称与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网上交易系统无法识别。
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挂牌交易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申请数字证书,并约定其中一方为主竞买申请人,代表竞买联合体各方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其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本地块的一切操作,均代表竞买联合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具备法律效力,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联合体各方对此无异议,并将无条件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地址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CA证书申请指南》。
(三)提交申请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等),并于2022 年12月21日9时之前提交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进行交纳保证金操作:申请人选择保证金交纳银行,获得“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凭该申请单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应向“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上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地块不同申请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地块该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使用)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且不接纳现金方式存入)。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12月21日9 时。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亿伍仟贰佰伍拾柒万元整(大写)(¥ 352570000.00元)。
1.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2.网上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账号作为识别申请人身份的依据,且竞买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内确认到账之后,系统才会赋予申请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申请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该竞买申请无效,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则获得与此随机保证金账号相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
3.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以主竞买申请人的名义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对网上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于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开始前向挂牌人查询。
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申请人请与挂牌人联系。对挂牌地块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在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开始前向挂牌人提出,提交竞买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网上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一)网上挂牌起始时间:2022 年12月13日 8时30分;
(二)网上挂牌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23日 10时止;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起止时间内。
(四)网上报价期限截止时,经系统询问,5分钟内有竞买人作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该宗地的网上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贰佰捌拾伍万元整(大写)(¥ 1762850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大写)(¥ 15000000.00元)/次。
八、报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或以上的价格;
(五)竞买人可按增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也可在递增一个增价幅度的基础上手动输入报价。
(六)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网上交易系统不予确认的;
3.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网上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布。
(二)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权限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半小时内,委托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及挂牌人的见证下,将保密底价输入网上交易系统。
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
1.无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2.有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在5分钟询问期内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
(2)在5分钟询问期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以当前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的价格为起始价。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
十、竞得人资格审核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根据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等文书,并在网上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有关纸质资料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办理竞得人资格确认。
提交资料包括(所有复印件须带备原件核对并加盖印章:属单位的,须盖单位公章;属个人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指模):
(一)境内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成交通知书》;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只限于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须提交);
9.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境内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挂牌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宗地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或转让时,自然人申请竞买且申请竞买时未申请成立公司开发土地的,无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成交通知书》;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只限于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须提交);
9.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境内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及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成交通知书》;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只限于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须提交);
9.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宗地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或转让时,自然人申请竞买且申请竞买时未申请成立公司开发土地的,无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成交通知书》;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只限于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须提交);
9.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5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第2、3、6点文件可以为中文外的其他语言,但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应的公证文书:香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委托公证人办理的认证其有效的法律文书,并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原件);澳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出具的认证其有效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的公章落款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原件);台湾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大陆公证处证明其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台湾地区人也可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其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没有使领馆的,经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原件)(公证文书使用中文外的其他语言的,还必须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必须由内地认可的公证部门翻译,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对于港、澳、台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除按上述操作外,亦可提供依法由中国大陆公证处认可并作出的授权公证书。
(五)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等,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联合申请各方委托他人办理的,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挂牌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宗地面积少于3000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或转让时,自然人申请竞买且申请竞买时未申请成立公司开发土地的,无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7.《成交通知书》;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只限于交易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成立新公司的须提交);
9.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合申请一方涉及境外的,按十(四)点的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六)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竞得地块的,应在申请材料中提交声明,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等内容(竞得人须为新公司股东之一)。
提示:竞得后欲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地块的,请预先到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详尽了解成立新公司的相关规定(境外的,需详尽了解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无法成立新公司对竞得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挂牌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竞买人如需保存上述资料的应自留备份,挂牌人不予退还。
十一、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经挂牌人审核符合竞得人资格的当天,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二、划转、退还竞买保证金
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地价款,由挂牌人按规定缴入国库。未竞得人和因委托人撤销地块公开交易的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挂牌人按规定在挂牌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十三、交易结果公布
挂牌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挂牌人网站、网上交易系统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结果。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挂牌交易的成交之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当天,而非挂牌人完成竞买人资格审查,与竞得人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凡网上挂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须知》、《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等)中述及“成交之日”的,具体含义均按此条解释。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竞买资金承诺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经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三)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挂牌人咨询,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挂牌人将在网上交易系统、挂牌人网站进行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竞买人凡报价的,则视为已接受此种修改或补充。修改、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挂牌竞买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与挂牌人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印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属自然人的,须提交自然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挂牌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涉及境外的,按十(四)点的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签《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或不符合竞买条件的,挂牌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该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网上交易系统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顺德区国土部门的要求,设置了土地交易黑名单,系统自动限制黑名单上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竞买申请。因被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导致无法参加本地块网上交易活动,或成交后被取消竞得资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挂牌地块设有挂牌底价,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七)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上挂牌截止前最后几分钟才出价,以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导致不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报价等操作的,应立即向挂牌人反映。若未及时反映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对抗网上挂牌交易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4.涉及土地权属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九)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按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交易文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陈村镇三龙湾(潭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南侧C3地块建设协议书》的。
3.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不符合竞买条件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本《须知》及各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挂牌人和相关政府部门。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相关提示
(一)若交易文件要求必须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竞得土地的,竞得人应于竞买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公司名称的批复(竞得人须为新公司股东之一),并于竞买申请时在网挂系统相应项目内填报新公司的名称、出资人名称和出资比例。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竞得人资格审核时向挂牌人提交经工商部门核准新公司名称的批复(竞得人是否具备成立新公司的条件,具体情况请咨询工商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提示:若竞得人于竞买申请时自行申报将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竞得土地的(竞得人须为新公司股东之一)。竞得人应及时按竞买申报内容成立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涉税事项)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土地出让金。《缴款通知》按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的受让方名称出具。因新公司未能及时成立而导致未能以新公司名义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所涉损失、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是否由此产生税务问题,请自行向财政、税务部门咨询,有关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二)若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地价款。(外资的汇入及结算情况具体请咨询外汇管理局和经济促进局等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