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2)
不动产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1749号用地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丰东四路48号之一,用地面积为3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黄炳养,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规中为村庄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位于《横栏镇新丰村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A-13地块上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5 层,首层不高于4.5米,其余每层不高于3.5米,总高不超过15米,第4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计算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不得设计成出租屋、宿舍、公寓等非自建自住性质建筑。该用地为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87611788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1.关于变更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1749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