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拍卖 林地招标采购公告(分宜县人民法院2022)



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
拍卖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林地(总面积约为500亩)使用权及地上物(占股50%)的价值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分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分宜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林地(总面积约为500亩)使用权及地上物(占股50%)的价值
拍品简介: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新余市分宜县双林镇林地(总面积约为500亩)使用权及地上物(占股50%)的价值
995125.1
696588
70000
1000

温馨提醒/瑕疵披露:
(以上信息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请意向买受人务必仔细调查拍品瑕疵并前往实地看样,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和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或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的前一日17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盈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盈盛好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统一安排,一般定在开拍前一礼拜某天看样,逾期未预约看样的,不作另外安排)。
预约看样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1、尾款缴纳、办理成交手续:0790-5896110
2、看样联系:18979052112 13755599737(盈盛好拍)
3、好拍助手:16607906006(微信同号)
特别说明: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对林地面积差异问题以及资产数量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审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林地实际面积以林权登记部门测量为准,林木最终的数量,树种,大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本院对林木面积,树木数量,树种,大小差异,健康程度等不作保证,请有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定,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涉及林权证下的承包合同可能与林业部门备案合同存在不一致,承包合同的承包款是否按时交付,拍卖前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与相关林地所有人自行协商好承包事宜再进行竞拍,如未协商好而参与竞拍导致拍得后,不能正常行使林权证下的权利,责任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协调买受人与林地使用权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及相关争议。
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房屋】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相关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车辆)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者有联合竞买的需求,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4小时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未办理委托手续的,视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保证金请自行在网上缴纳,如有疑问,可参考本公告十三条,或咨询淘宝客服400-822-2870。
十二、拍卖成交余款请在2022年12月20日17时前缴纳完毕,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分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新余农商银行分宜支行营业部,账号:2109880010000048220000021620)(该账户不支持线下缴纳保证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尾款支付期限以本公告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注意!付款教程: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重拍价低于原成交价的价差,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价差的,原买受人应补交差价,拒不补交的,本院予以强制执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法定事由撤销的拍卖,法院仅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尾款(保证金及尾款不计利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盈盛好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经办人:刘法官,0790-5899487/13707905450;
举报监督电话:0790-58958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经办人咨询。

分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使用权 拍卖 林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