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2022)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南京市汇景路53号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JS1001968)

项目名称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南京市汇景路53号
项目编号
N0117FC220213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秦淮区汇景路53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71.83
套内建筑面积(㎡)
69.16

土地使用权面积(㎡)
14.20
使用期限
至2048年4月13日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1层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出租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评估对象位于秦淮区汇景路53号,公共设施较完善,周边商业繁华程度一般,交通较便捷。

其他情况
目前房屋已租赁用于零售经营,承租人已放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租金5.5万元/年,按年收取,租金将在产权变更后次月起,由房屋购买人享有,且购买人须配合开具有效增值税租赁发票给承租人。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521200.00

评估基准日
2022-06-30

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25212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76235K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4号 法定代表人:金来 经济类型:非国有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资产处置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自行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1540101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1-10 17:00:00 至 2022-11-2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四)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四、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11-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三、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方式收费。

附件下载

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pdf
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pdf

收购承诺函.docx
收购承诺函.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咨询电话
025-83163369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买卖合同字号签约须知、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署确认。四、在“口”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六、请仔细甚的第四条和第六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七、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特别条款,以免引发纠纷。八、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务必如实签填经纪栏内容,以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须知和本合同条款内容,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经纪机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建筑面积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丘号为(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口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口划拨取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元,尾款(小写)元,(大写)元。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口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1、年月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托管账户。2、甲方同意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印受使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口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1、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年月日前】个工作日【于年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扣除已缴纳保证金后的尾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一次性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结算账户。3、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结算账户,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转为部分成交价款;4、甲、乙双方就不动产权属完成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甲方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权属变更登记材料书面提示省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省产权交易所核实有关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手续;5、乙方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6、如甲、乙双方因故无法按约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在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共同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划转交易专用结算账户内涉及的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口不承担违约责任。口承担违约金元。口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口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的赔偿金。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专用账户后日内,共同向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口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口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口约定价值口评估价值口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口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支付赔偿金。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口(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口(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使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口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口0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口房屋正式交付之日口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口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问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当场结清,以现状交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十三条本合同口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口自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口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口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留执一份。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1、乙方如违约,所支付到省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应向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将不会违背向省产权交易所做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和保证,知悉并遵守省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附件二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一)附属设施:1、水2、电3、燃气4、有线电视5、通讯6、其他(二)装修情况:(此页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照一身份证号码:证照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经纪栏(以下适用于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经纪机构(签章):备案证书号码:经纪人员(签章):执业证书号码:经办经纪人员如下:主要服务内容:后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3、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日期:日期:收购承诺函申请受让的标的物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南京市汇景路53号意向受让方名称住 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情况(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基本情况(法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基本情况(法人填写)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基本情况(法人填写)经营范围意向受让方承诺我方决定报名受让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南京市汇景路53号(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编号:N0117FC220213),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转让信息公告中所列转让底价之价格受让该标的;2、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开转让信息公告及资产转让合同(公告附件)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特别告知”涉及的所有条款;3、决定报名参与本次受让是我方基于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4、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假;5、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标的受让方的任何障碍;6、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7、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8、我方知悉并遵守E交易电子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电子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9、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按下列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基础价(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3000元0.8%0.6%2101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2‰3501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1.6‰42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2‰55001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8‰610001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0.6‰0.6%750001万元及以上0.4‰0.4%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计费。11、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合同(合同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2、我方一旦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若我方违反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冻结我方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剩余部分赔付给转让方;13、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或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14、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签章:年 月 日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基础价(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3000元0.8%0.6%2101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2‰3501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1.6‰42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2‰55001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8‰610001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0.6‰0.6%750001万元及以上0.4‰0.4%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序号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基础价(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3000元0.8%0.6%2101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2‰0.8%0.6%3501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1.6‰0.8%0.6%42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2‰0.8%0.6%55001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8‰0.8%0.6%610001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0.6‰0.6%0.6%750001万元及以上0.4‰0.4%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