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招标采购公告(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2022)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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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193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宗地面积:4288平方米宗地坐落: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棋盘村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60米土地用途: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起始价:2965万元加价福度: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593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1号)为准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1号)为准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1号)为准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二、竞买资格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2.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浏览或下载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八、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59王女士地块联系人:0577-55876860刘先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11月10日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93号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宗地编号: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宗地面积:4288平方米宗地坐落: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棋盘村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60米土地用途: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起始价:2965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593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备注: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2、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Y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21号)为准。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浏览或下载。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2.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二、竞买资格及要求: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59王女士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八、联系方式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2022年11月10日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联系人:0577-55876860刘先生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龙湾分局承办),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六)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五)出让年限:40年。(四)土地用途: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三)土地面积:4288平方米(6.432亩)。(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按浙江信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的XY21-178-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一)地块位置: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棋盘村。(四)绿地率:≥20%。(三)规划建筑密度:≤45%。(二)规划容积率:≥1.5且≤3.0。(一)规划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仅限B11零售商业用地、B14旅馆用地)。四、地块的规划条件与具体利用要求等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空间用于商业、办公、娱乐、仓储、医疗、体育等用途(不可分割转让),以及为其配备的专用疏散空间和配套用房等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下首层部分出让金为745元/平方米,地下二层楼面地价按地下首层的50%执行,地下三层以下(含三层)免收出让金。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价款后,可销售或出租,出让年限为40年,地下首层单价416元/平方米,地下二层楼面地价按地下首层的50%执行,地下三层以下(含三层)免收出让金;地下空间除用于上述用途外,不再另行收取出让金。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在规划工程许可阶段进行预收,具体以规划工程许可的总平图面积为准,并在规划核实阶段予以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八)结建地下空间利用要求(七)本地块竣工建筑面积及地块内各使用功能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核定的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指标结算。项目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条件规定指标的,按浙自然资规〔2022〕6号文规定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2022〕规划条件03021号《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规划条件规定的指标。(六)具体建设内容等土地利用要求(五)建筑物性质与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864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3.代建要求。该地块东、北侧C-17地块内约1100平方米绿化带及约88米驳坎(绿化带用地面积及驳坎长度最终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由竞得人有偿代建,绿化带代建工程造价最终按用地面积乘以单方造价结算,造价标准为500元/平方米;驳坎代建工程造价最终按驳坎长度乘以每米造价结算,造价标准为10000元/米。项目业主为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绿化带用地性质为划拨(划拨手续由项目业主提供)。代建项目须另行办理立项、划拨等手续,由地块受让人自行发包施工,并要求与该地块项目同步竣工,竣工备案后移交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标准、费用支付须经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最终以方案审价核定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方案设计、验收移交、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按照《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执行。2.地块建筑品质要求:(1)绿建标准:地块按二星级(含)以上绿建标准设计,装配式建筑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2)该地块项目建设必须实行施工总承包责任制,地块上的所有施工内容实行总承包,不得分包(包括桩基、铝合金门窗、外立面、装饰装修、附属工程、安装工程等),由地块竞得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需记入施工合同价格。(3)造价标准: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以石材、金属板材、玻璃为主,建筑外墙装饰工程(不含门窗)平均造价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采用玻璃幕墙综合单价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门窗综合单价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室外景观工程(不含架空层)综合单价不低于950元/平方米。公共部位室内装修工程综合单价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按现行有关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进行计算,且分项工程造价标准不低于《温州市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品质提升导则》(试行版)相关要求。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方需提供第三方造价评估报告作为建筑品质专项验收的佐证材料,实际工程造价以项目竣工后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依据现行计价和取费标准审核的数据为准。(4)该地块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须根据温州市《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应用BIM技术,BIM技术应用点应满足《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要求,深度应达到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DB33/T115402018)的二级及以上深度要求,BIM技术应用所需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单独计列,取费依据可按照《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执行。(5)设计要求:该地块方案设计深度需达到市建美办制定的《温州市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试行)版要求,并提供二个不同建筑风格的比选方案,方案需经区建美办审查把关。(6)本项设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银行保函形式),期限为从《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竣工验收备案后1年内。由龙湾区住建局负责监管验收,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监管。(7)建筑品质要求相关内容按照《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执行,后续履约、监管、验收由龙湾区住建局负责把关。1.该地块旅馆、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分别按各自用途整体办理不动产权证,自房地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由地块受让人持有和运营,不可抵押,不可转让(司法处置除外)。自房地首次登记之日起满10年后可分别按用途整体转让。地块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项目。(十一)其它要求(十)期限届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收回并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九)动工及竣工时间:提供土地之日起365天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1275天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三)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二)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五、竞买资格及要求5.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与龙湾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签订时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龙湾区住建局作为该协议的鉴证方;与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签订《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已签订的《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4.地块人防配建相关事宜须按《关于印发龙湾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产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9〕46号)、《关于印发龙湾区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22〕20号)执行。(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六、挂牌出让程序(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申请报名、报价。(一)办理数字证书七、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服务电话:400-0878-198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温州市(本级)交易大厅;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主页;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二)竞买申请(四)获取竞买资格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中心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其他竞买人应自行至中心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申请人在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93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挂牌。至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若有至少一名竞买人申请要求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将进行限时竞价。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网上报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天。具体为2022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一)网上挂牌时间八、本次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三)报价方式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的地价款和结建地下空间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价款按本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结建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规定收取。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96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及其整数倍。(二)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1、报价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四)网上竞价规则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1、网上挂牌截止(六)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出价最高者,指价格最高者。(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2、结果确认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二)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出让人指定的邮箱(邮箱账号:wzsgtzy@163.com)。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竞买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交易中心(市民中心A幢4楼454土地网上交易大厅)接受资格审核。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一)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3、竞买结果的送达(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5)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4)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自然人签名);(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得入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自然人签名);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5)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组织公章);(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组织公章);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4)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二)竞得人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竞得价款的50%(含定金),3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后第一个工作日)。(一)竞得人应按《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移交手续。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地价款缴纳方式。通过审核后,竞得入选人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三)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申报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二)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中心或出让人咨询。(一)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十一、注意事项竞得人应自行主动到温州市税务局及时申报并缴纳有关款项,届时不再通知。竞得人原竞买时已缴纳的保证金,直接由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代为申报缴纳。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5、其他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情形。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1、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竞价结果无效及违约认定。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7地块部分绿化带及驳坎代建合同》的。(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C-18b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022年11月10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缴纳的3%契税,由竞得人负担。(六)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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