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用房拍卖 商业招标采购公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22)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1、402、403、404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15:28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该标的物负责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2)川0113执164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9日10时至2022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1、402、403、404号商业用房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万元)
1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514号)
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1号
商业
187.48
178.95
2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514号)
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2号
商业
185.16
176.74
3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514号)
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3号
商业
116.44
111.14
4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3514号)
青白江区大弯同华大道199号10栋2单元4层404号
商业
400.65
382.42
合计
889.73
849.25
起拍价:764.325万元,保证金:76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数倍)。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房屋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有租赁,印象同聚承租。
3.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该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4.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机构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咨询电话:13228130397、028-82123991【工作日9:00-17:00】;看样预约方式: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看样标的名称”发送至13228130397进行预约,请耐心等待电话和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 8544 0200 1223 8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机构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咨询电话:13228130397、028-82123991【工作日9:00-17:00】;看样预约方式: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看样标的名称”发送至13228130397进行预约,请耐心等待电话和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39(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4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房拍卖 商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