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招租招标采购公告(泉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2)
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公告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2903。
2、标的名称: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
3、标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
4、标的面积:74.53㎡。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700元/月。
7、租赁期:2年。
8、装修期:无。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住宅(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
13、交易保证金:35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3111 3300 2188 0000 257
15、公告时间:2022-11-17 至 2022-11-30。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11-30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2022-11-17至2022-11-30(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87612
18、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2-11-17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2-12-01 10:45: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5)消防验收情况:无;
(6)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 “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8)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8、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wsh@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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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L2022903公开竞价文件
QZZL2022903公开竞价文件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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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ZL2022903项目名称: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450室电话:0595-221890250595-22819006邮编:362000传真:0595-22189023网址:www.qzcq0595.com目录一、项目公告二、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三、网络竞价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五、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合同范本项目公告项目编号:QZZL2022903项目公告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QZZL2022903。2、标的名称: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3、标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许厝埕6-1号4号楼A302室宿舍。4、标的面积:74.53㎡。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6、挂牌价:700元/月。7、租赁期:2年。8、装修期:无。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10、租金递增方式:无。11、租赁用途:住宅(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13、交易保证金:3500元。(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3/24银行账号:311133002188000025715、公告时间:2022-11-17至2022-11-30。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11-3017:00:00。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7、看样时间:2022-11-17至2022-11-30(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258761218、动态一次竞价:(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2-11-17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2-12-0110:45: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0、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3)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4/24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5)消防验收情况:无;(6)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2022年12月31日。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①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8)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5/24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26、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28、报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邮箱:wsh@qzcq0595.com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22-11-176/24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公开招租项目,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免费用户注册(申请权益云账号),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7/24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动态一次竞价流程如下:1、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免费用户注册。2、意向竞租人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申请竞价”。3、意向竞租人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在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4、本中心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5、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进行报价。网址1:www.qzcq0595.com网址2:www.unibid.cn6、动态一次竞价规则:动态一次竞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各竞租人在正式报价前,应当通过本中心网站首页认真阅读竞价指导,充分了解动态一次竞价的流程。(1)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前,在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8/24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3)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五、承租方的确定:1、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经竞价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2、若已确定的承租方被取消竞得资格而递补确定新的承租方的,则本中心在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递补确定承租方。递补的竞租人在收到本中心通知(本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时即确定为承租方。六、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1、成交手续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2)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9/24--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2、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七、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至此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全部完结,本中心对本项目提供的竞价活动服务至此结束。八、其他规定事项:1、竞价成交后,本中心除向承租方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其他有关标的其他单证。2、若发生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本中心在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递补确定承租方或者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3、承租方未经本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5、在承租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竞价结束后,本中心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承租方的竞价账号后,承租方就本次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与委托方发生的争议,应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本中心无关。如任何一方无故将本中心列为讼争当事人的,因此给本中心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等),10/24为承诺人的行为,由承诺人负责,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七、承诺人承诺将自行关注贵中心网站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公告,并按照公告的安排参与竞价。承诺人同意竞价活动的时间以贵中心公告及竞价大厅标注的时间为准,若由于承诺人未关注贵中心网站及竞价大厅而错过竞价时间或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或行权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八、承诺人同意应保证自身网络的流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九、承诺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可以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一)权益云交易平台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络或组织方网络出现故障的;(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四)其他组织方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二十、承诺人同意由于上述原因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贵中心可以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并在贵中心网站予以公告。承诺人因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未能在重新启动的竞价活动有效期内参与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竞价阶段,起始价为中止时竞租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二十一、承诺人承诺若承诺人选择电子签章方式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将严格按照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进行“交易凭证电子签章”,且完全认可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在使用“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前,承诺人承诺将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且将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承诺人将自行承担责任,与贵中心无关;二十二、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承租资格,承诺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当承诺人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承诺人将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承诺人通过竞价或递补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15/24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汇达贵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贵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或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成交手续的电子签章的。(2)承诺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价文件》的行为的。(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十三、承诺人同意,贵中心按照承诺人在本承诺函后提供的联系地址(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或电子邮箱发送本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贵中心。贵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以发送至承诺人上述电子邮箱达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之日。二十四、承诺人同意,若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贵中心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递补确定承租方或者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二十五、承诺人同意,若由于出现本承诺函第二十二条情形而使得承诺人被递补确定为承租方的,承诺人承诺将在收到贵中心通知(贵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电子邮件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贵中心,并至贵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二十六、承诺人同意,若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贵中心可以按下列方式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在承诺人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二十七、其他规定事项:(一)竞价成交后,贵中心除向承诺人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二)承诺人未经贵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诺人承担。(三)承诺人在竞价过程中若与贵中心、委托方发生争议,可16/2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贵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4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是(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委派(姓名)壹人为本公司(或本竞租人)受托人,以本公司(或本竞租人)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公开招租项目的竞价活动,授权其全权代表本竞租人办理下列事项:1、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2、办理竞价成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章等方式)□;3、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在予以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不予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受托人在公开招租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或本竞租人)的行为。本公司(或本竞租人)将承担受托人行为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受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通讯地址:邮箱:邮编:,传真:竞租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8/24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本人系(竞价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意向竞租人,本公司/本人已于年月日向贵中心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公司/本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次竞价活动报名/未成功报名取得竞租人资格,现本公司/本人特向贵中心申请将前述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附: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本公司/本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汇款账户名:汇款账户号:汇款账户开户行:申请人(签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2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房产租赁收费标准(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序号年租金年租金交易服务费1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500元220000~50000元(含50000元)20000~50000元(含50000元)1000元3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3000元4100000~200000元(含200000元)100000~200000元(含200000元)5000元5200000~300000元(含300000元)200000~300000元(含300000元)10000元6300000~500000元(含500000元)300000~500000元(含500000元)15000元7500000~700000元(含700000元)500000~700000元(含700000元)25000元8700000~1000000元(含1000000元)700000~1000000元(含1000000元)40000元910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上按“租期5年以上”收费标准收取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二)租期5年以上:(二)租期5年以上:(二)租期5年以上:(二)租期5年以上:(二)租期5年以上:(二)租期5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序号资产交易总额分档费率分档费率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5%2.5%2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2.0%2.0%3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1.5%1.5%4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0%1.0%5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0.6%0.6%63000万元以上0.3%0.3%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20/24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泉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总则: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二条房屋概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泉州市鲤城区许厝埕6-1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系混合。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为两年。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居住用房,不得改变使用功能。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元)。该租金为含税租金,乙方缴纳租金后甲方给予出具正式发票。二、租金按季结算,乙方应于每季度开始的前五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泉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鲤城支行,账号:35001656807052507395)。第六条税费负担:一、租赁期间,房产税等与产权有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二、租赁期间,营业税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以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与乙方使用有关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房屋维护与修缮: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21/24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一、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二、甲方按现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房屋维修、装修事宜以及增设用水、用电和排污设施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将装修方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该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终止时,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属于可移动的部分由乙方在租赁终止前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乙方弃物,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视情况自行处理;属于不可移动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按使用现状移交甲方。三、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四、租赁期间,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五、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二、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二)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四)拖欠租金连续一个月以上的;(五)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四、因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五、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条双方的违约责任:22/24一、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但甲方已明确告知房屋权属情况的,乙方不得因房屋权属瑕疵向甲方索赔。二、乙方违约责任:(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应付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三)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上述费用总额3‰的滞纳金;(四)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则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还应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好承租房屋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房屋整洁、卫生,并接受甲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乙方存在违反安全消防责任规定经甲方督促纠正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免责条件: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五、因原承租方不按时搬迁,需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导致甲方无法按时23/24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在约定交付日前三天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事项:一、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元(¥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和欠费、税行为,甲方如数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盖章):联系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世纪王朝A幢六楼联系电话:22587612经办人乙方(签字):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24/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