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招标采购公告(2022)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公示

饶河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考核检查流于形式。2018年,红兴隆管理局对红旗岭农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违规堆放点排查考核评分为满分,但督察发现红旗岭农场均存在长年违规堆存垃圾现象,严重污染环境。
二、整改目标:严格考核检查,对存量垃圾进行移位治理。
三、整改措施:1.督促红旗岭农场将违规堆存的垃圾向饶河县垃圾填埋场和宝清县八五三垃圾填埋场转运,并开展覆土绿植工作。2.红旗岭农场通过《集团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储备项目》《2022—2024年垦区公益项目申报表》申报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0万元,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3.责成北大荒农垦集团红兴隆分公司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2018年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对红旗岭农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违规堆放点排查考核流于形式问题开展监察调查。4.深入调查失职失责问题,厘清责任,依据有关党纪、政务责任追究规定,严肃、精准、有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饶河县:已完成存量垃圾转运和生态修复(种植樟子松3060株),2021年9月15日已完成临时垃圾点的建设工作。2.红旗岭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分别通过北大荒农垦集团和饶河县住建局申报。3.红兴隆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工作中存在的重视不够、工作失职、失察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4.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强,提醒谈话,副总经理陈宝成批评教育,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江龙诫勉谈话。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2663040
八、受理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饶河县委员会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