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股权招标采购公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



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1590002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1590002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嘉创信远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5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50142.09258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2-11-1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042.62777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业务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知悉标的企业正在进行土地增值税和2011-2021年度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汇算清缴结果与预提金额不同的,本方同意对于评估基准日以前标的企业应补(退)税金额,由标的企业在收到补(退)税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三个转让方本次产权转让前对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予以补缴(退还);(4)本方知悉标的企业欠转让方股东借款合计350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欠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25万元借款、标的企业欠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225万元借款、标的企业欠哈尔滨嘉创信远投资有限公司350万元借款。本方同意标的企业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偿还转让方上述3500万元借款。若标的企业届时无力偿还的,本方成为受让方后,本方同意替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方上述3500万元借款中尚未偿还的借款,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3500万元借款中尚未偿还的借款分别支付至三个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本方促使标的企业办理完成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变更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资产交易中的税费,也未考虑可能涉及的税费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由转、受让方承担的,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50142.09258万元。其中,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55%股权转让底价为27578.150919万元、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35%股权转让底价为17549.732403万元、哈尔滨嘉创信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0%股权转让底价为5014.209258万元。 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金额的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成交金额-转让底价)由各转让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其它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2bj1000359-4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黑龙江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025786790807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2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1)

营业收入(上年度):
10,956.56
利润总额(上年度):
2,690.87
净利润(上年度):
2,018.02

资产总额(上年度):
51,098.27
负债总额(上年度):
11,698.0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9,400.23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2-8-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3,434.29
利润总额:
391.45
净利润:
260.33

资产总额:
48,065.86
负债总额:
8,405.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9,660.56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35

哈尔滨嘉创信远投资有限公司
-999,999,999
1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