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 名录推荐 代表性招标采购公告(2022)
关于公示第四批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内容是:
关于公示第四批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示第四批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组评审,产生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公示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窗口设在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异议受理窗口: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北路459号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62491379
电子邮箱: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Ο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遗产 名录推荐 代表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