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2)
饶平县凤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上报县城四号街(新港西路至饶平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饶府常纪〔2019〕3号)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对《关于县城四号街(新港西路至饶平大道)建设工程建设内容调整和实施方式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1-445122-17-01-113248。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
(一)四号街起点于新港西路,终点止于饶平大道,道路全长1135.887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横断面设计如下:2.5米人行道(含设施带)+9.25米车行道+0.5米中央双黄线+9.2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含设施带)=24米;
(二)南段连接线位于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侧支路,道路全长170米,道路横断面设计如下:1.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10米。
(三)项目配套建设排水、排污管道和路灯绿化。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887.95万元,其中:工程费415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8.39万元、预备费436.1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