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临武县自然资源局2022)



经临武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事宜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主要 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LWJY006
舜峰镇环城北路与环城西路连接处南面
14202.5
商业用地
40年
商业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高度≤60米
1553.65
20万元及其整倍数

注: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临资规条〔2022〕12号规划设计条件书。附加条件:1.竞得人必须与一期工程做好衔接,严格按照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其他相关约定参照一期执行2.如有未完成开发建设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应当符合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条件3.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价款缴纳方式采取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不计算利息。竞得人如逾期缴纳价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相关价款不予退还,出让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交地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交地以后半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竣工验收。4.竞得人须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交房即交证”的责任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仅可以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①存在骗取批准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占用土地等土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②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被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③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④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构成违约的;⑤有其他不良记录或不诚信行为的;⑥在临武县房治办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存在欠缴税费或土地出让金(包括未按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补缴土地价款的)的房地产开发商或相关个人等不得参与竞拍或竞拍无效;征信黑名单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竞拍或竞拍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郴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 https://gt.czggzy.net)封闭运行受理竞买申请、组织竞买并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777万元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未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确定办法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挂牌出让文件及《郴州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郴政办发【2020】22号)。
六、申请人可到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指定地点购买数字证书,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 年12月21日17时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郴州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郴政办发【2020】22号)和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十、本次挂牌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11时0分。
十一、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网挂)》样本,在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二、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郴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https://gt.czggzy.net)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以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场所查询,省自然资源厅监督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5—2369360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三)临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武县武水镇晴岚路
联系电话:15973534567
联系人:黄金艳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