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粒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20022186广东键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20022186

项目名称
广东键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 27 号 103 室

建设单位
广东键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键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27 号 103 室(中心坐标:北纬 23°1'20.440" ,东经 114°1'58.700")。项目总投资 600 万元,占地面积 9530m2,建筑面积 4600m2,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年产改性塑胶粒 600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挤出造粒、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入市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项目雨水经厂区的雨水收集渠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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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2-11-25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23391131、22835880

通讯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未核实水平衡数据,冷却水数据有误;未核实注塑机运行时间;生活污水核算系数有误;未分析废气停留时间与相关规范的相符性;未根据产排污情况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