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车位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建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23-29号地下室61号车位 【企业自挂牌项目】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23-29号地下室61号车位
【企业自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23-29号地下室61号车位
挂牌价格: 880.00 元/月/总面积
面积: 8.64㎡
发布时间:2022-11-24
租赁期限:6月
出租用途:停车场地
价格说明:租金租期内无递增。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20个工作日(自2022-11-24至2023-05-18)
出租类型:房产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建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所在区域:海珠区
特 色:交通便利,停车场/位
免租期限:无免租期
联 系 人:罗先生/谭先生
联系方式:020-34282306
公告
承租方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怡乐路23-29号地下室车位首先出租给属于怡乐路23号、25号、27号、29号物业产权权属人及物业使用人的意向承租方。
出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与我司签订相关物业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其他披露事项:1、我司为该物业的合法的所有权人,该物业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我司将按照现有物业状况(包括依附于物业的基本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消防设施设备等)出租物业。二、特别事项说明:1、承租方需遵守该物业的管理制度。我司有权制定及修改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公布后即生效。2、不得将承租停车位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三、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1、承租意向书。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校对)。3、意向承租方停放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停放车辆的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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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该项目若使用交易保证金网上支付功能的,出租方承诺独立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承担法律责任,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信息公告或出租方规定由出租方办理退回。
3、意向方若对出租方自挂牌项目的交易流程或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拨打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投诉电话020-89160855,通过我司将申诉事项转出租方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