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2)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JCR2022-175(新会37)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11月0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JCR2022-175(新会37)
地块位置
新会区古井镇古泗村灰炉前(土名)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801079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300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0.6409

其他商服用地
0.160179

受让单位
江门市新会佳盛置业有限公司

备注: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2〕46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1-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8812-2002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属于因城市规划的要求封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他出让条件:1.土地竞得人须配建152平方米首层商铺,配建的商铺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2.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除配建的152平方米首层商铺外,需要整体自持本项目所有物业8年,自持期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3.按规划条件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在本地块项目首期建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4.按规划条件配建临中心东路、新建路侧的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规划支路、人行道、街头公园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按规划要求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本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状部分道路及设施等已建成,则须与现状城市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5.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公示期: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系电话:0750-632202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