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采购公告(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2)
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JC2022-Y-G-044-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1462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1462000.00)
采购需求:星洲小学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有84个教学班,容纳师生40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环境雅致,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优质教师团队。现需采购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总体要求是认真做好校园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最低人员配备:10名保安(含保安队长1名)、19名保洁(含保洁队长1名)、1名项目经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本项目,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提示。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全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98号
联系方式: 0512-66608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12-66600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慧椒
电话:0512-66600177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xml
YQJC2022-Y-G-044-001星洲小学2023年度物业.JSZF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采购编号:YQJC2022-Y-G-044-001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二0二二年十一月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QJC2022-Y-G-044-00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1462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1462000.00)采购需求:星洲小学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有84个教学班,容纳师生40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环境雅致,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优质教师团队。现需采购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总体要求是认真做好校园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最低人员配备:10名保安(含保安队长1名)、19名保洁(含保洁队长1名)、1名项目经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6日。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2年1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了尽快推进本项目,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提示。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技术支持①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②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全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98号联系方式:0512-666080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512-666001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慧椒电话:0512-66600177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投标人资格要求1.1.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投标人是: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3联合体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要求:1.3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1.4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或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因未附注释或译本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扫描件扫描件是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1.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招标文件的说明2.1招标文件的获取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2招标文件的询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里及时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文件的说明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3.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3.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3.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3.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身份证明;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3.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3.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3.1.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3.1.14商务和服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3.1.15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实施、服务方案及相关制度等;(上传至“技术标”中)3.1.16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证明及其他材料等;(上传至“技术标”中)3.1.17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上传至“其他材料”中)3.1.18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格式见第三章)(上传至“其他材料”中)3.1.1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资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3.1.20类似业绩一览表;(上传至“其他材料”中)以上3.1.1---3.1.10项资料必须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3.1.11或3.1.12或3.1.13项资料,否则响应无效。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响应无效,同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政府监管部门处理。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3.2.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投标无效。3.2.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3.2.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各标的物的单价超过该项预算单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价的(针对采购文件标明预算单价的项目),其投标无效。3.2.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3.3投标保证金:无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3.5.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3.5.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3.5.2中提到的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3.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按制作工具指引在投标文件封面上进行电子签章后,投标制作软件工具会制作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JSTF)和非加密文件(*.nJSTF),园区采购系统中需上传加密文件(*.JSTF)。3.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收到系统提示的上传成功回执为准。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未递交。3.5.5招标文件补充(更正)后的修订操作:投标人在园区采购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文件(*.JSCF)后,如需调整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打开之前已经做好的投标文件,在“浏览招标文件”页面上点击导入“导入答疑文件”后,按照更正(补充)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调整,生成最终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JSTF)并上传园区采购系统。3.5.6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过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设计的对投标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投标中,按制作工具指引加密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操作是投标人对整个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和内容确认,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代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内容均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除对投标文件封面进行电子签章外,不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其它签署和盖章,评审中也不能因投标文件缺少其它签署和盖章被认定为无效。3.5.7联合体投标:如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文件。第三步:生成投标文件过程中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子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封面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共同签章对投标文件确认。备注:如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上述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涉及的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步骤可使用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中的CA证书签章和国家市场监管局的电子营业执照签章均为有效签名章。3.6技术支持3.6.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3.6.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3.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在系统中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开标和评标4.1开标4.1.1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可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也可不参加(观看),不参加(观看)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1.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4.1.3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互动交流”栏目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4.1.4开标时,投标文件使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证书解密,如由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CA故障导致不能解密投标文件,则开标失败,全部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予以退回。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重新开标时间。4.1.5开评标结果会在开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6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1、服务履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内。2、服务期限:2023.1.1至2023.12.31。六、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乙方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考核与验收学校委派专门部门负责中标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供应商应服从学校管理。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考核表见附件)。八、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甲方因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因而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6、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在中标后不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否则,甲方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7、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8、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保安、保洁等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9、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保洁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甚至诉讼法律。10、甲方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乙方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等事故,以及派驻人员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与甲方无涉。11、在本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到期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7天,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按交接过渡期具体天数按实计算收取;过渡期满后,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收取该年度服务总价1‰的违约金。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12、如遇甲方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止终止。九、售后服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累计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履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7】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前述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守约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费用。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最终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乙方如不符合或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采购文件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4、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5、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6、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如有异议,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合同自异议期满次日起解除。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十五、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六、争议的解决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后须按规定至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相关修改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合同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年月日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小学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创建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财物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公平地对保安、保洁人员进行考核,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由物业(保安)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安任务的保安人员,物业(保洁)公司委派在我校执行保洁任务的保洁人员。三、考核方法以抽查和发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指定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二次的抽查。依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下达书面扣分通知书,并可附带提供证言、照片、监控记录、刷卡记录等。扣分记录计入考核细则表中。每月总分100分,直至扣减为零分为止。四、考核细则1、保安人员(1)保安在岗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请假同意的,扣除10分/人。(2)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的,扣除5分/起(3)报刊分发不及时,已签收的邮件、包裹发生丢失的。扣除5分/起。(4)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听耳机、电话聊天等。违者扣除10分/起。(5)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物防设备的,扣除10分/次。(6)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5-20分/次。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20-40分/次。(7)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30-40分/起。(8)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扣10分/次。保安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20分/次。(9)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传达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不履行的扣5分/次。(10)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一人按时巡视校园。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扣5-10分/次。(11)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10-30分/起。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30-50分/起。(12)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次。(13)严格登记进出车辆,审查带物品出门的车辆和人员,违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50分/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次。(14)保安人员应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学号,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未报告的扣10分/起。因失职造成学生出走,情节严重的30-50分/起。(15)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能做到者,扣5分/起。(16)保安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扣10分/次。(17)保安人员掌握学校所配置的技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了解必要的110报警常识,具备应急、防暴的能力,检查发现不会使用学校技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的、或没有应急处置能力的。扣除10分/人次;如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和责任,公司及当事人须承担相关经济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18)不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不懂得防火灭火常识的。扣除5分/人次。(19)值班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扣10分/次。(20)消防器材每月检查记录台帐缺失的。扣10分/次。(21)泄露进驻学校内部事务或其他秘密情况、资料的,视情况扣除20-50分/起。(22)不执行工作制度和校方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扣除5-10分/起外,全额进行经济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20-30分/起(23)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24)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扣除20-50分/起。(25)没有提前通知校方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每起(26)工作时间没有督促学校人员进出校门进行刷卡而放行的。扣5分/每起。2、保洁人员(1)未按照合同要求配足配齐设备的,扣除10-20分/次。(2)在岗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整齐着装,扣除5分/起。(3)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日保洁任务。扣除2-5分/次。(4)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周保洁任务。扣除5-10分/次。(5)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每月保洁任务。扣除10-15分/次。(6)卫生洁具存放要整齐有序,有乱丢乱放现象的。扣除2分/起。(7)在保洁区域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的。扣除5分/起。(8)保洁区域内不节约利用水、电资源,发生长时间跑冒滴漏现象的。扣除5-10分/起。(9)遇到公厕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时,不及时上报维修的。扣除5-10分/起。(10)在岗人员在工作期间人数不足,或外出或离岗未及时向学校请假的。扣除10分/起。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11)利用保洁之便,偷盗师生物品的,扣除20分/起,情节严重的扣除30-50分/起。(12)在工作职责范围以内,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扣10分/次(13)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的。扣10分/起五、处罚办法1、因保安、保洁人员违反上述条例,当月得分不满95分,但大于85分(含85分)以上的,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2、当月得分不满85分,但大于70分(含70分)以上的;除了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3、当月得分不满70分,;除了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同时给对中标单位试用一个月,如根据学校考核还未满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金额/合同期内总月数×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注○1:当月考核得分折合成的比率,比率不低于95%的,采购单位不扣除中标单位任何费用,低于此比率,按照上述计算要求进行计算支付当月金额。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得出每位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法汇总所有评委的得分得出。报价得分按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所有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二、评分标准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第一步:未被认定投标无效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评标基准价。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保洁管理制度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制度较完善,程序较规范,但责任不甚明确,基本可行得5分;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责任模糊,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保安管理制度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制度较完善,程序较规范,但责任不甚明确,基本可行得5分;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责任模糊,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秩序维护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详实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9分;方案内容较完善,基本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9技术部分(70分)环境卫生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详实、全面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善,基本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物业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措施内容详实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8分;措施内容较完善,基本可行的得5分;措施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8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绿化摆花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详实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完善,基本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项目经理(1)具有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得1分(2)具有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1分(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注: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模糊不清或未提供、提供不全、不完整则对应项不得分。3遇到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详实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完善,基本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7▲保安队长(1)具有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得1分(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1分(3)具有红十字会救护员证或应急救护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得1分(4)具有退伍军人证的得1分(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注: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模糊不清或未提供、提供不全、不完整则对应项不得分。5▲保安人员(保安队长除外)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有一人符合得1分,最高2分。具有退伍军人证的,有一人符合得1分,最高2分。注: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模糊不清或未提供、提供不全、不完整则对应项不得分。4▲类似业绩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得0.5分,最高为1分。注: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期内任意发票一张)的扫描件。未提供以上有效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该项评审不得分。1▲荣誉证书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项目的荣誉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络查询截图,如模糊不清或不完整则不得分。2备注:1、打“▲”项目为客观分。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符、说明不清晰或不提供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提供的各种证书、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一)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三)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