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腹腔镜 中央监护系统 监护仪 阴道镜 心脏按压复苏仪 心脏起搏器 洗胃机 除颤仪 麻醉机 输尿管镜灌注冲洗器 高频电刀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有创呼吸机 无创呼吸机 输液泵 微量注射泵 红蓝黄光光疗仪 生物刺激反馈仪招标采购公告(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2022)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关于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第五标段)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第五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2-Y-G-024号
第五标段:SZWK2022-Y-G-024-005号
预算金额:627.5万元
第五标段:2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段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5
1
腹腔镜
1
20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
中央监护系统
1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
监护仪
6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阴道镜
1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2年。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殊情况说明:根据医院整体建设进度及完工交付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2、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5、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6.1江苏政府采购网
6.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6.3中国政府采购网
7、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亭盛街1号
联系方式:许晨杰13812683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郇为凯、钱卫吉
电 话:0512-65158848-8016、8000,0512-65153553 (FAX)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评标办法.xml

SZWK2022-Y-G-024-005.J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关于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一标段:SZWK2022-Y-G-024-001号第二标段:SZWK2022-Y-G-024-002号第三标段:SZWK2022-Y-G-024-003号第四标段:SZWK2022-Y-G-024-004号第五标段:SZWK2022-Y-G-024-005号第六标段:SZWK2022-Y-G-024-006号预算金额:627.5万元第一标段:70万元第二标段:130万元第三标段:74万元第四标段:84万元第五标段:200万元第六标段:69.5万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标段号序号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备注2心脏按压复苏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十二导同步心电图机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1心脏起搏器17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洗胃机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除颤仪5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麻醉机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输尿管镜灌注冲洗器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高频电刀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1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13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有创呼吸机3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无创呼吸机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输液泵3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微量注射泵3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红蓝黄光光疗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2生物刺激反馈仪17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4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低频神经肌肉治疗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内瘘治疗仪1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水处理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心电图机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1急诊输液椅(成人)带呼叫器808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2急诊输液椅(儿童)带呼叫器208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3ICU病床68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中央监护系统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1腹腔镜12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3监护仪62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4阴道镜12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输液泵2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注射泵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鼻饲泵17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气垫床1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移动输液架14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1心电图机169.5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体重秤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8红外免接触式测温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9心电监护仪2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0辅助站立架助行器3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1除颤仪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2AED8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2年。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提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特殊情况说明:根据医院整体建设进度及完工交付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2、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5、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6.1江苏政府采购网6.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6.3中国政府采购网7、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10。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亭盛街1号联系方式:许晨杰138126832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51588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郇为凯、钱卫吉电话:0512-65158848-8016、8000,0512-65153553(FAX)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1日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采购文件招标编号:SZWK2022-Y-G-024号采购项目: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前附表下述表中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联系人:许晨杰联系电话:138126832452招标编号SZWK2022-Y-G-024号3采购内容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4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无6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编:215005电话:0512-65158848-8016联系人:郇为凯、钱卫吉传真:0512-651535537报名方式网上报名。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9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以线上或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10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0.8%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0.5%15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书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评分标准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受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SZWK2022-Y-G-024号2、招标内容:星湖医院、久龄护理院医疗设备一批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7、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日9:30(北京时间)8、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9、联系单位:(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联系人:许晨杰联系电话:13812683245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亭盛街1号(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政编码:215005电话:0512-69165616,0512-65153553(FAX)联系人:郇为凯、钱卫吉请贵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1日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相关咨询辅助服务等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2)本次采购共六个标段(投标人得标权上限数为6),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对应标段所有相关工作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所投货物及备品、备件、辅配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报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交货时间更改、物价变动、政策变动、投标人漏项或少报等风险因素而调整。9、付款步骤:见合同条款。10、本项目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将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以系统发布结果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或投标函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为准)告知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请及时接收查阅,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1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1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13.4绿色采购(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1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公告为准。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有关图纸2.1.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年。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三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产地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且医院稳定运行半年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约定。9.4如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三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乙方应按照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验收合格证明。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质量原因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乙方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七、索赔16.索赔16.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向乙方提出索赔。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三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8.合同的解除18.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18.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8.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20.合同的生效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经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备案。十一、争议解决21.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2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一份。2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WK2022-Y-G-024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所投货物及备品、备件、辅配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步骤:待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5%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问题后30日内付清(不计息)。A、合格销售发票。B、供需三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采购人;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经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提交一份备存。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一)投标报价(40分)1、报价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设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40%)2、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等文件的精神,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所供货物(主要标的物,主要标的物详见声明函)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为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折扣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二)技术部分(60分)1、技术参数、性能等符合性比较(30分):所投产品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苏州卫康招标文件,编号:SZWK2022-Y-G-024号逐条列出并对比。功能或技术参数以生产厂家印制的产品样本或说明书为准,如样本或说明书无法体现本次招标要求的功能或技术参数,则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功能或技术参数文件原件(或公证件或有效的网络查询链接及查询截图)。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情况比较(6分):应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调优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实施方案详细周全,可行性高的得6分;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周全,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周全,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3、投标人培训方案情况比较(6分):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次、安装维护、调试、配置及使用技能、业务人员培训、应用操作及使用等。培训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高的得6分;培训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培训方案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4、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情况比较(6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整合理,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5、服务体系完备性比较(6分):针对投标人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服务体系完备健全,拟投入服务人员充足,可行性高的得6分;服务体系较为完备健全,拟投入服务人员较为充足,可行性较高的的得4分;服务体系不够完备健全,拟投入服务人员不够充足,可行性较低的的得2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6、类似项目经验比较(6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有一份得2分,最高6分。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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