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招标采购公告(2022)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指出,哈尔滨市“垃圾围城”问题突出。黑龙江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哈尔滨9个县(市)应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并保证稳定运行。督察发现,当地工作拖沓、行动迟缓,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直至督察进驻前才开始调试;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宾县多个垃圾处理场积存大量渗滤液不能有效处理,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二、整改目标:尚志市垃圾处理场稳定运行,积存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1.制定实施运行管理制度,场区配套1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做到产水达标排放;增加500吨/日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场区渗滤液处置能力,按期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同步处理新产生的渗滤液。
2.2022年12月21日前,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尚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尚志市兰天垃圾场已于2022年11月1日停止使用并进行封场,我市通过配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生产、增加应急处理设备、雨污分流等方式,加快处理场区积存渗滤液。场区配套15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稳定运行,自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31日,累计处理渗滤液26430吨,10月新增加500吨/日应急处理设备稳定运行,产水达标排放,共处理渗滤液9670吨,总容量18000立方米调节池内安全存储2600立方米渗滤液,截至10月31日场区积存渗滤液清零,积存渗滤液整改工作已完成。兰天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固定配套15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备冬季可以正常产水,确保堆体内新产生的渗滤液做到日产日清。2022年6月20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按照整改措施要求,按时完成了整改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尚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6757405
八、受理地址:尚志市尚志镇希小东路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尚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尚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