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出租招标采购公告(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2022)



招标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CQ-SS-2022-033
受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委托,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租宿松县千岭乡原千岭村小学整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面积(㎡)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标的1
原千岭村小学整体
1180.95
35003
30000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看房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855555065。
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二)信誉要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2年12月13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价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抵扣租金(需补齐差额)汇入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账户。
竞价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四、竞价人资格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意向竞价人于2022年12月13日(当天)16: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交易地点: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委托他人竞价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第四条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人现场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转让人现场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如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或协议环节。
五、 交易时间、地点
(一)交易时间:2022年12月13日16:00。
(二)交易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龙井路和太白路交叉口)。
六、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意向竞价人不足两家,则现场竞价改为协议出租。
七、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向阳街76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855555065
(二)代理机构: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安丰商城5幢14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5955565724
八、特别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1750元。
(二)该标的物整体建筑面积共计1180.9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86.93平方米,综合楼353.15平方米,食堂楼169.81平方米,食堂及柴屋208平方米,配套设施门卫室28平方米,厕所35.06平方米。整体出租包含以上建筑及场地。
(三)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按现状出租,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出租房屋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五)出租房屋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等噪音及污染较大的经营活动。
(六)房屋租赁期共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七)竞得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押金1万元,在租赁期满后双方确认无异议则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八)竞拍标的数量、规格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意向竞价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等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息请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

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宿松县千岭乡原千岭村小学整体出租竞价文件.doc
宿松县千岭乡原千岭村小学整体出租竞价文件.doc

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看房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855555065。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受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委托,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租宿松县千岭乡原千岭村小学整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编号:CQ-SS-2022-033宿松县千岭乡原千岭村小学整体出租公告序号标的物名称建筑面积(㎡)起拍价(元/年)保证金(元)标的1原千岭村小学整体1180.953500330000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2022年12月13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价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抵扣租金(需补齐差额)汇入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账户。三、竞价保证金(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二)信誉要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一)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二、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意向竞价人于2022年12月13日(当天)16: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交易地点: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委托他人竞价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竞价人资格确定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松支行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意向竞价人不足两家,则现场竞价改为协议出租。六、交易方式(二)交易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龙井路和太白路交叉口)。(一)交易时间:2022年12月13日16:00。交易时间、地点以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第四条要求的材料均需由转让人现场核验,复印件作留档资料。经转让人现场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如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或协议环节。(二)代理机构: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5855555065联系人:胡先生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向阳街76号(一)出租方: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七、联系方式(二)该标的物整体建筑面积共计1180.9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86.93平方米,综合楼353.15平方米,食堂楼169.81平方米,食堂及柴屋208平方米,配套设施门卫室28平方米,厕所35.06平方米。整体出租包含以上建筑及场地。(一)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1750元。八、特别事项电话:15955565724联系人:贺先生地址:宿松县安丰商城5幢14号(八)竞拍标的数量、规格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意向竞价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等现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七)竞得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押金1万元,在租赁期满后双方确认无异议则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六)房屋租赁期共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五)出租房屋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等噪音及污染较大的经营活动。(四)出租房屋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三)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按现状出租,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竞价方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仔细了解本竞价规则。竞价规则2022年12月6日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九)项目交易信息发布的法定媒介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其他媒体仅起转载用途,如有公告、更正和补遗等信息内容不一,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交易全面信息请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网址:http://aqggzy.anqing.gov.cn/)。七、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报价无效。六、意向竞价方应持号牌进入竞价会现场(每个号牌入场不超过2人)。五、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对意向竞价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与交易活动。四、意向竞价方参与现场交易活动时,应现场提交保证金转账凭证,参与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三、意向竞价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二、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以本次竞价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价方一旦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竞价规则》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二、因本次竞价发生的风险及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十一、竞价相关方应当遵守交易现场秩序和相关规定。十、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佣金。如竞得人有违约行为,本公司将根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本次标的竞价佣金1750元,由竞得人支付。九、现场最高报价经主持人三声报价后,无更高应价的,该价格即为成交价,主持人当场宣布成交。八、本次标的竞价加价幅度为五百元或五百元的整倍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各意向竞价方在举牌并报出价后,即视为该报价不可撤回。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或后一轮报价低于或等于上一轮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意向申请登记表附件1:意向申请登记表2022年12月6日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宿松县千岭乡人民政府意向方名称意向方名称是否标的原流入方是□/否□是否标的所属集体成员是□/否□联系信息联系人 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拟参与项目项目名称 拟参与项目项目编号 标的编号 意向方所提供材料法人及其他组织意向方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方所提供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方所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方所提供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意向方所提供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意向方所提供材料自 然 人意向方所提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方所提供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签名)□意向方所提供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意向方承诺1、我方已仔细阅知了贵方发布的公告,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2、我方自愿遵守贵方发布的公告中制定的流转方式和规则,自愿参加本项目流转。3、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我方保守在交易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许可披露或使用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意向流入方签名或盖章出租方:承租方: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各执壹份。竞价方须于年月日前缴清成交价款。若竞价方不能按期缴清成交价款的,将取消竞价方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流出方有权另行处理标的物,并可向竞价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年月日,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价的活动中,(竞价方名称)成功竟得(标的名称),为该标的的竞价方。该标的物成交价为元。(人民币大写):。成交确认书附件2:成交确认书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我,(亲笔签名),身份证号码:,系(若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请填写企业名称、本人职务;是自然人则本栏不填),现委托(姓名)全权参与项目的交易活动,该同志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责任。授权委托书附件3:授权委托书2022年月日代理机构:交易中心:2022年月日的需盖单位章)委托人:(签名,是企业或其他组织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姓名:(亲笔签名)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租赁合同(式样)宿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号:附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资产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宿松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宿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坐落:甲方按资产现状交付乙方,乙方同意按现状接收。耕地、水面、山场面积公顷,设备台、套、辆。资产数量:房屋建筑间数间,房屋建筑、场地面积平方米,坐落位置:;资产名称:;第一条出租资产基本情况描述1、租金为每月元,每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资产;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必须在甲方申报获批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公开市场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租赁期限甲方承诺出租该资产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产权清晰。1、在租赁期内,该资产及所属设施正常折损及不可抗因素需维修的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于折损发生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修缮;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第五条资产维护乙方承诺使用承租资产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乙方承租该资产用途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第四条资产租赁用途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日内将下一期租金缴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票据。4、在房屋资产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1)依附于出租资产的装修归甲方所有;3、乙方如改变资产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资产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种: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第八条资产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租赁期内,因经营使用该资产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登记费、年审费、环卫费、罚款等各项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交。法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由甲方负担。第七条有关使用费用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第六条租赁保证金(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1)不能提供出租资产或所提供出租资产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1、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2、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日内,将所承租资产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双方于资产交接时在《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1、交付: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资产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5)利用承租资产存放、运输、制作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资产租赁用途的;(3)损坏承租资产,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资产结构的;(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资产的;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资产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7)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以上的。(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1、租赁期间,乙方因发生第九条第二款(1)、(2)、(5)、(7)项致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退还超过实际租用时间多收的租金并按合同年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征用、改造或报废已租赁的出租资产,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免责条款5、租赁期满,乙方未如期交还出租资产,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1、出租房屋内禁止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禁止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宿松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方(章):乙方(章):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甲方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和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各一份。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3、房屋租赁期共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2、出租房屋不得从事存储、加工等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活动。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本附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合同附件:日期:日期:编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物品金额简单说明备 注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学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