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租赁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2022)
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交易公告(区集资电20220336)
交易编号:区集资电20220336
(电子竞价)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3z.hp.gov.cn)。
交易须知: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对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沙湾商业中心;
(二)资产类型:商住楼;
(三)占地面积:约13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396平方米(以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地下室附属设施约15668平方米(以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兴沙街11号、和沙街30号、32号、34号;
(六)消防验收情况:商业配套(4栋商业楼)消防工程验收尚未完成(工程已完工),正在等待住建部出结果,由广州合力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中,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6个月自承租之日起两年内兑现,每年免租3个月,分别为第一、两年计费周期的前三个月);
(十)交易底价(综合租金,包括租金、设备管理费、物业折旧费、管理费):36元/平方米·月(含税)(按产权部门出具产权证的地上证载面积计租,现暂以40396平方米计租,届时若两者存在偏差,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交易保证金:47000000元(肆仟柒佰万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的两个月综合租金;
(十三)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起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
(十四)交易方式:电子竞价;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止日现状交付;
(十八)其他说明:
1.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该物业,如需改变用途或在现有物业上新建物业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新建物业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重大调整必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调整不得对物业结构造成影响;
3.地下室、架空层、室外广场作为整体项目的物业经营配套,免费交由承租方合法使用;
4.租赁期内出租物业的维修、保修、设备更换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如若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对出租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完成及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6.承租方在本物业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的时候,在相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华沙社区经济联合社社员;
7.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物业、土地的,本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8.设施、设备的维修、设备更换、保养、物业管理费、以及疫情防控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竞投人认可沙湾经济合作社因该交易项目所需进行预先评估的评估费用,该评估费用共123800元,该交易项目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七日内主动向沙湾经济合作社支付评估费用,若竞得人未支付相应评估费用,竞得人应按评估费用总额的两倍向沙湾经济合作社支付违约金,且沙湾经济合作社有权单方解除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
10.竞投人须承诺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一个月内,竞投人或其母公司须引进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或知名高校(入选“985”或“双一流”高校)联合研究院及符合《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实施方案》中已批复的更新目标及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
11.因本项目与未报建开发的三期项目属于相连的同一地块,如因三期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施工方就本项目进行安全围蔽、建筑物改造、消防连通改造及提供必要的场地供三期项目材料堆放等。因前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承租方须就前述条件与出租方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
12.竞得人或其母公司未按第一章竞投邀请函中第(十八)条第10-11条款要求完成引入项目及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的,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物业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全额不予返还。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独立法人,且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903066410、13710606063,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下午5:30(交易保证金以2023年1月3日下午5:00前转入到指定接收保证金专用账号到账信息为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3z.hp.gov.cn)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流程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https://3z.hp.gov.cn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交易保证金回单等,完成报名流程。如未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参与竞投的用户方可在【网上报名】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网上报名系统需提交上传的资料:
1.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签名确认)。
3.提供竞投人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需签名确认)。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详见《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019817020000004668734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区集资电20220336。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上传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未能及时上传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价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竞价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竞价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电子竞价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电子竞价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十、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开达路162号至泰广场A6栋4楼
联系人:关女士、朱女士联系电话:020-82376103 网址:https://3z.hp.gov.cn
十一、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32075119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
年
12月13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报名表
承诺书承诺书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
四至图四至图
竞投人承诺书竞投人承诺书
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报名表交易编号区集资电20220336项目名称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竞投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竞投人须知事项1.交易服务机构接受项目权属人委托组织本次交易的行为仅为代理行为,项目的具体情况是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竞投决定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2.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交易前须详细阅读本次项目的交易文件全部内容,竞投意向人一经报名并确认竞投资格的,就相当于清楚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中包括交易规则在内的所有内容。3.交易服务机构受项目权属方的委托代收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处理交易保证金,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4.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须按相关交易要求和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到本机构的电子竞价系统办理本项目的报到手续,等待开始电子竞价。逾期未办理签到手续的竞投人,按照交易文件中的规则处理。1.交易服务机构接受项目权属人委托组织本次交易的行为仅为代理行为,项目的具体情况是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竞投决定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2.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交易前须详细阅读本次项目的交易文件全部内容,竞投意向人一经报名并确认竞投资格的,就相当于清楚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中包括交易规则在内的所有内容。3.交易服务机构受项目权属方的委托代收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处理交易保证金,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4.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须按相关交易要求和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到本机构的电子竞价系统办理本项目的报到手续,等待开始电子竞价。逾期未办理签到手续的竞投人,按照交易文件中的规则处理。1.交易服务机构接受项目权属人委托组织本次交易的行为仅为代理行为,项目的具体情况是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竞投决定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2.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交易前须详细阅读本次项目的交易文件全部内容,竞投意向人一经报名并确认竞投资格的,就相当于清楚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中包括交易规则在内的所有内容。3.交易服务机构受项目权属方的委托代收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处理交易保证金,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4.交易成功后,竞得人须按相关交易要求和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到本机构的电子竞价系统办理本项目的报到手续,等待开始电子竞价。逾期未办理签到手续的竞投人,按照交易文件中的规则处理。承诺我方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已清楚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情况、竞投资格条件、交易竞价规则和相关违约责任在内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我方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已清楚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情况、竞投资格条件、交易竞价规则和相关违约责任在内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我方自愿参加本次交易,已清楚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情况、竞投资格条件、交易竞价规则和相关违约责任在内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承诺书甲方(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乙方(项目权属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丙方(竞投方):我方(丙方)报名参与,租赁项目(交易编号为,)的竞投,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一、我方(丙方)清楚明白本次交易是甲方受乙方()委托而组织的代理行为,甲方不对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二、我方(丙方)已收悉并详读《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已按照要求,通过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自行了解、核实项目的全部情况,同意并接受《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和交易规则,同意并接受项目按照现状交付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如在交易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就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我方(丙方)自行与乙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三、如我方(丙方)竞得,我方(丙方)保证按时与乙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并按《交易文件》上的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在履约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因项目瑕疵及权属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问题发生纠纷,我方(丙方)承诺与乙方自行依法解决,与甲方无关。四、我方(丙方)承诺在交易及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存在包括提供虚假资料报名、采取不正当手段参加竞投、竞得项目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合同到期后拒交还标的物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我方(丙方)愿依法承担因自身的失信行为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五、我方(丙方)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甲方网站(网址:3z.hp.gov.cn)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我方(丙方)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丙方)本人的行为,由我方(丙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参与网上电子竞投的,我方(丙方)将及时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诺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项目名称: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交易编号:区集资电20220336项目权属人: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022年12月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目录第一章竞投邀请函·············································3第二章竞投人须知············································15第三章合同格式···············································18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第一章竞投邀请函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对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报名。一、项目基本情况(一)资产名称:沙湾商业中心;(二)资产类型:商住楼;(三)占地面积:约13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396平方米(以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地下室附属设施约15668平方米(以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五)项目所在位置: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兴沙街11号、和沙街30号、32号、34号;(六)消防验收情况:商业配套(4栋商业楼)消防工程验收尚未完成(工程已完工),正在等待住建部出结果,由广州合力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中,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八)租赁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九)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6个月自承租之日起两年内兑现,每年免租3个月,分别为第一、两年计费周期的前三个月);(十)交易底价(综合租金,包括租金、设备管理费、物业折旧费、管理费):36元/平方米·月(含税)(按产权部门出具产权证的地上证载面积计租,现暂以40396平方米计租,届时若两者存在偏差,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十一)交易保证金:47000000.00元(肆仟柒佰万元整);(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的两个月综合租金;(十三)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起开始递增,递增幅度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为上一期租金的10%;(十四)交易方式:电子竞价;(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十七)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止日现状交付;(十八)其他说明:1.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该物业,如需改变用途或在现有物业上新建物业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新建物业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重大调整必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调整不得对物业结构造成影响;3.地下室、架空层、室外广场作为整体项目的物业经营配套,免费交由承租方合法使用;4.租赁期内出租物业的维修、保修、设备更换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5.如若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对出租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完成及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6.承租方在本物业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的时候,在相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华沙社区经济联合社社员;7.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物业、土地的,本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8.设施、设备的维修、设备更换、保养、物业管理费、以及疫情防控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9.竞投人认可沙湾经济合作社因该交易项目所需进行预先评估的评估费用,该评估费用共123800元,该交易项目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七日内主动向沙湾经济合作社支付评估费用,若竞得人未支付相应评估费用,竞得人应按评估费用总额的两倍向沙湾经济合作社支付违约金,且沙湾经济合作社有权单方解除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10.竞投人须承诺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一个月内,竞投人或其母公司须引进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或知名高校(入选“985”或“双一流”高校)联合研究院及符合《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实施方案》中已批复的更新目标及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11.因本项目与未报建开发的三期项目属于相连的同一地块,如因三期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施工方就本项目进行安全围蔽、建筑物改造、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消防连通改造及提供必要的场地供三期项目材料堆放等。因前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承租方须就前述条件与出租方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12.竞得人或其母公司未按第一章竞投邀请函中第(十八)条第10-11条款要求完成引入项目及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的,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物业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全额不予返还。二、竞投人准入条件(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三、竞投人代表要求竞投人是独立法人,且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一)统一勘察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903066410、13710606063,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五、报名事项(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下午5:30(交易保证金以2023年1月3日下午5:00前转入到指定接收保证金专用账号到账信息为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3z.hp.gov.cn)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二)报名流程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https://3z.hp.gov.cn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交易保证金回单等,完成报名流程。如未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填写资料后,需等待系统后台的身份确认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参与竞投的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用户方可在【网上报名】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三)网上报名系统需提交上传的资料:1.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签名确认)。3.提供竞投人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需签名确认)。(四)其他事项: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详见《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账号:019817020000004668734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区集资电20220336(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3)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上传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未能及时上传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八、竞投事项(一)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1小时内,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电脑或微信公众号登录到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本项目报到并等待电子竞价。逾期未办理签到手续的竞投人,一律取消其竞投资格。(二)电子竞投参与人要求:1.竞投人是独立法人,且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2.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电子竞价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竞投人应及时自行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2.竞价规则(1)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项目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可以报出交易底价,也可以直接报出高于交易底价的价格,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2.00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出的价格都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2.00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2)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非最高价”,以此类推。所有竞投人均可以多次报价,直至无其他竞投人再报价,最后一次有效报价的竞投人最后一次报出的有效价格则为本项目最高价。(3)竞价系统提示竞价活动开始后,开始30分钟的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时,本项目的所有竞投人都未按时登陆系统或都无有效报价的,本项目竞价失败,各竞投人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4)在竞投开始至30分钟倒计时结束前,竞投人都可出价。在倒计时剩余时间小于3分钟时,一旦有竞投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竞价系统将自动延时,重新进行3分钟倒计时,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但必须在3分钟倒计时结束前进行报价,一旦有新的有效报价,竞价系统将重新自动进行3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至3分钟倒计时内无其他竞投人报出有效报价,最后一次有效报价则为最高价,报出该价格的竞投人为竞得人。(5)享有本项目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优先承租权的人员、单位的,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向交易服务机构(项目交易组织方)提交有效证明,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主张优先承租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承租权。(6)已确认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竞价期间,可以通过竞价系统的“主张优先权”功能(按钮)主张优先权。享有承租优先权的竞投人主张优先权后,竞价系统默认该竞投人以上一位报价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作为其主张优先权有效报价,在竞价结束前如无其他竞投人再报出有效价格的,主张优先权的竞投人则以该报价竞得该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主张优先权后,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一旦有其他竞投人继续报出有效价格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之前主张的优先权则失效,但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可以继续以其他竞投人最新的报价主张优先权,直至产生竞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竞投期间主张优先权的,必须通过竞价系统的“主张优先权”功能(按钮)提出,无通过竞价系统的“主张优先权”功能(按钮)提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视为在项目竞投中放弃优先承租权。同时存在2个以上(含2个)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主张优先权的,且以主张优先权时的价格成交的,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先,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在后;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7)竞价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价代号,竞价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价代号参与竞价,竞投人姓名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价活动结束后,竞价系统向所有竞投人和监督人员公开竞投人姓名等信息。(8)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将按照“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九、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3z.hp.gov.cn)、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交易服务机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竞投情况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权属人收回该项目。十、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了交易保证金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权属人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至项目权属人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至项目权属人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至项目权属人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的,差额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十一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第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合同编号:物业租赁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物业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概况(一)乙方租赁甲方自有的坐落在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兴沙街11号、和沙街30号、32号、34号的物业共计约56064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40396平方米(以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地下室等附属设施15668平方米;(计租面积最终以产权部门出具产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现暂以40396平方米计租,届时若两者存在偏差,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商业用途,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用途的除外。(二)物业交付标准:按合同起止日现状交付。第二条租赁期限(一)本合同下的物业租用年限为20年,自甲方对物业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知乙方计租之日起至20年满止。自2022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二)合同免租期为6个月(免租期6个月自承租之日起两年内兑现,每年免租3个月,分别为第一、两年计费周期的前三个月。第三条租金及支付(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两个月综合租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注: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租赁物业的使用权。(二)租金标准综合租金(包括租金、设备管理费、物业折旧费、管理费)单价为:元∕平方米·月(含税),乙方每月应交纳综合租金总额为:,元,大写:,,(按产权部门出具产权证的地上证载面积计租,现暂以40396平方米计租,届时若两者存在偏差,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综合租金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起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周期综合租金的10%。(三)租金支付方式:综合租金按月收取,乙方按甲方的指定账户,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期综合租金。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综合租金的7个工作日,由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款金额及账户如下: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账号:344611001000000110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综合租金,凡拖欠综合租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综合租金万分之一计算。如因乙方原因拖欠甲方综合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同时可向乙方追讨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滞纳金。第四条物业经营要求(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被司法机关认定系乙方所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依法依规做好安全防火、环保卫生、物业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三)租赁期内本物业的维修、保修设备更换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四)乙方必须依法使用该物业,如需改变用途或在现有物业上新建物业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新建物业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五)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重大调整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调整不得对物业结构造成影响。租赁期满,乙方确认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六)租赁期内本物业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物业费、水费、电费、垃圾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租沙湾商业中心期间所产生的上述费用不由我社收取、与我社无关,在装修期间将以乙方的名义报装产生相关费用的设备。若有相关费用产生,乙方需要自行向设备更换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局、环保局等单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位缴纳相关费用,必须足额准时缴交相关费用,不得拖欠。租赁物业内的水电数据及费用按移交日现状交付,若乙方对水电有新的需求,乙方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自行负责水电的接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地下室、架空层、室外广场作为整体项目的物业经营配套,免费交由乙方合法使用。(八)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经营工作需要甲方配合(包括不限于居委开具证明、提供物业资料等),甲方应积极配合。(九)如若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对出租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完成及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十)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物及现有物业上的新建物业用于抵押借款。(十一)租用期满后,乙方确保水、电、煤、电梯、消防、墙体以现状能正常使用退回甲方。第五条物业转租、转借(一)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二)乙方应在转租合同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应同时终止。(三)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四)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六条税费规费缴交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甲乙双方各付各税,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七条物业意向续租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租赁物业使用权。乙方如继续租用,必须按照当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在租赁期满后或租赁期间,如乙方不再租用,属于乙方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30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八条物业土地征收、征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物业、土地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乙双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出租物:1.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要求,转租承租物;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3.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租赁用途;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5.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或逾期未承担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与责任,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7.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三)若租赁物业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业,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第十条合同纠纷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街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乙方在本物业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的时候,在相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华沙社区经济联合社社员。综合租金中包含了设备管理费,管理费是甲方巡查、检查租赁物中的设备、物业等产生的人工费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则不包括在上述人工费用内。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附件:1.竞投人承诺书2.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甲方法定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盖章)甲方法定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兴罗一街101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签约时间:乙方法定名称:,(盖章)乙方法定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附件1:竞投人承诺书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我司作为“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交易项目”(区集资电2022)竞投人之一,按交易文件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我司或我司母公司须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引进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或知名高校(入选“985”或“双一流”高校)联合研究院;二、我司或我司母公司须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引进符合《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实施方案》中已批复的更新目标及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三、我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四、若我司未按时兑现上述承诺,视我司违约且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物业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全额无需返还我司,归贵社所有。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附件2: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甲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易文件》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为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商业中心物业权属人。第二条乙方为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交易项目竞投人。第三条因本项目与未报建开发的二期项目属于相连的同一地块,如因二期项目建设施工需要,乙方同意需无条件配合施工方就本项目进行安全围蔽、建筑物改造、消防连通改造及提供必要的场地供二期项目材料堆放等。因前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租方及施工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第四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街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盖章)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兴罗一街101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项目交易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签约时间: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约时间: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四至图和沙街沙湾Q罗氏大宗祠沙湾新村45机可南门①学科创中心LrL黄陂生态湿地园人为峰生命科沙湾个竞投人承诺书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合作社:我司作为“黄埔区联和街华沙社区沙湾经济社沙湾商业中心物业租赁项目交易项目”(区集资电2022)竞投人之一,按交易文件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我司或我司母公司须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引进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或知名高校(入选“985”或“双一流”高校)联合研究院;二、我司或我司母公司须在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引进符合《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实施方案》中已批复的更新目标及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三、我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无条件配合施工协议》;四、若我司未按时兑现上述承诺,视我司违约且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物业租赁合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全额无需返还我司,归贵社所有。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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