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招标采购公告(高新区国土资源局2022)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2]第90号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交告字[2022]第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产业准入类别
投资强度
出让起始价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备注
评估备案号

[2022] 9001
滨河新区创业大街以东、红旗大道以北(宗地一)
面积20125.6平方米(约合30.1884亩)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大于等于0.7
大于等于30%
小于等于20%
小于等40于米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大于等于900万元/公项
390元/平方米
784.8984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1104722BA0089

[2022] 9002
滨河新区创业大街以东、红旗大道以北(宗地二)
面积100859.15平方米(约合151.2887亩)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大于等于0.7
大于等于30%
小于等于20%
小于等40于米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大于等于900万元/公项
390元/平方米
3933.50685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1104722BA0088

[2022] 9003
滨河新区创业大街以东、红旗大道以北(宗地三)
面积255487.44平方米(约合383.2312亩)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大于等于0.7
大于等于30%
小于等于20%
小于等40于米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大于等于900万元/公项
390元/平方米
9964.01016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1104722BA009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0日
(二)网上申请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0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6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2日15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15:2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1月16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CA办理指南》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土地竞买专栏查看宗地相关信息。
(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材料向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地手续后,依法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
六、联系方式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472-6862335
2.土地交易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472-6862336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15661159286
4.CA互认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