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采购公告(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



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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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t202212-038-01
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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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t202212-038-01]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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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人: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zqt202212-038(电子招标投标)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项目概况窗体底端招标公告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最高限价:101万元预算金额:101万元项目名称: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qt202212-038一、项目基本情况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需求: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6日三、获取招标文件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2023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网上下载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七、其他补充事宜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名称: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联系方式:17856097718地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写字楼503室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967256111地址:凤阳县府城镇西长安街北侧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17856097718项目联系人:赵工3.项目联系方式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1项目编号 czqt202212-0381.1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物业公司经承接查验后进驻小区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止。1.1服务地点凤阳县境内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967256111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杨工、赵工 联系电话:17856097718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投资估算价101万元1.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1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详见《采购需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收到在线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计算,代理费4524元整,不含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1月6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 年1 月6日09时30分至2023年1月6日10 时 3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3年1月 6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28.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等网站32.2中标通知书数据电文36.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10%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足额缴纳完毕;备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履约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付款方式、时间、条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购房业主依据中标人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则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一)总则二、投标人须知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标包划分: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评标办法: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5.计价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8.投标费用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投标人资格: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踏勘现场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联合投标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2.1见前附表12.招标代理费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13.3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8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3.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16.招标文件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二)招标文件13.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由采购人予以追缴。13.9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17.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请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6.2除16.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9.样品(本项目不采用)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18.招标文件的发出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3招标文件的解释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2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19.1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上传到系统中。(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21.2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1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文件的编制(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2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并依法纳税,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投标报价(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2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有效期22.1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的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投标保证金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4投标保证金退付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2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提交25.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1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8.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6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开标(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7.1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8.3开标程序28.2.1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4开标质疑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6)开标结束。(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9.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9.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5)无效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3)开标记录;(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评标准备工作31.评标29.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29.5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3评标原则: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2评标办法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31.5投标文件的澄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1.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根据使用的评标办法选择对应内容)(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31.5.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31.5.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1.10评标结果公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9评标过程的保密31.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8评标报告的签署(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32.2中标通知书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中标人的确定32.定标采购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33.1重新招标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3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技术标暗标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均能反映企业信息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4.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33.2变更采购方式36.履约保证金35.5招标文件对物业管理、技术人员有证书等具体要求的,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物业管理、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委派物业管理、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且须经采购人同意。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2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七)纪律和监督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八)质疑与投诉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1.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4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询问、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总则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42.投诉41.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投标文件的初审2.评标程序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比较与评价2.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2.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1评审细则3.资格性审查:二、投标文件初审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中小企业声明函(全额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4.1评审细则4.符合性审查3.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3.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人系统-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采购需求响应程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服务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6.1资信标评审细则(50分)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比较与评价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业绩10分一、业绩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管理业绩(含在管、已履约完 毕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面积在 10 万平方 米及以上的得5 分。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 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业绩(含在管、已 履约完毕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5 分。注: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 一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加投标文件中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印章, 无印章的还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合同原件扫描件, 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 项目经理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 (合同甲方)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2荣誉8分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证书或 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在物业 管理工作中,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 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示范、优秀、 先进、文明、十佳物业、优秀党组织等 荣誉称号的,县(县级市、区) 的得2分,市级及以上的得4 分。注: 本项只可提供一个表彰, 按最高表彰等级得分计算, 各等级表彰不累计相 加。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文件颁 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所管理的物业管 理服务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规范化精品项目” 荣誉称号的,本项最多得 4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荣誉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信用等级6分1.投标人上一年度物业信用等级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1 分;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年被设区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连续五年被设区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4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人员配备18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6分)项目经理需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1.持有省人社厅颁发的 《企业职业经理人(物业管理方向) 任职资格证书》 得 3 分;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3分。二、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主管(4分)1.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绿色运行》专业技术岗位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分;3.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 分;三、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主管(6分)1.年龄50周岁及以下,有保安员证书的,得1分;2.拟派保安主管具有***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3.具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得 2分;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得1分四、本项目配备的电工(2分)1.拟派驻电工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和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得2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六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5管理体系认证8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 分,最高得 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无须签章、签字。特别提醒:注:各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6.2.技术标评审细则(3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服务方案15分1.项目物业服务整体运作流程; 2.运作流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3.物业服务的岗位职责及制度; 4.物业管理区域内工程维修规程;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方案; 6.物业区域内保洁、绿化方案; 7.物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8.物业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 优秀,F为本项满分(15分);服务方案 良好,F为本项满分(15分)*90%;服务方案 一般,F为本项满分(15分)*80%;服务方案 合格,F为本项满分(15分)*70%。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以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作为评审依据。2服务承诺15分1.房屋完好率;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4.绿化完好率;5.清洁、保洁率;6.室内停车场、单车/摩托车停车场完好率;7.公共设施完好率;8.治安案件发生率;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火灾发生率;11.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12.物业服务满意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 优秀,F为本项满分(15分);服务承诺 良好,F为本项满分(15分)*90%;服务承诺 一般,F为本项满分(15分)*80%;服务承诺 合格,F为本项满分(15分)*70%。注:F为本项得分,缺项不得分。以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作为评审依据。2、本项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交易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1、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本项分值由评委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商务标评审备注:6.3商务标评审细则(2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1报价20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价格扣除比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2)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2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注:1、本项目报价设置最高限价,其中:普通住宅: 0.78元/月·平方米;商铺:1.8元/月·平方米; 一年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1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2、以上报价不含二次供水及电梯运行费用,不含小区景观亮化电费。(5)以上四条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税金统一按企业一般纳税6.72%核定标准计算(因各税金可能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3)企业承担缴纳的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基本社保标准(864.99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2)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60.06元/月,因各单位缴纳数额存在差异,本项目招投标,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不得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由投标企业承担;4、(1)所有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凤阳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3、技术标、商务标详细评审完成后,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五、推荐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说明:(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8.无效投标条款7.2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多者优先。7.1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5)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4)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1)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0)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被暂停营业的;(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4)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13)投标人MAC地址一致的;(12)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第四章采购需求(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4、人员配置3、小区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2、小区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1、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一、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33338.6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9515.07㎡,4#移交变、开闭所204㎡,配电房216㎡,地下室面积30150㎡,S1商业建筑面3253.55㎡(详细情况请现场勘看,项目概况以现场实际为准)。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二、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项目经理1人;前台客服2人,工程人员1人,电梯安全员1人,消防安全员1人,秩序维护人员8人(年龄不高于55岁,初中以上学历,持证上岗);保洁人员6人(年龄不高于55岁,小学以上学历);绿化维护2人,配备的人员标准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平均年纪不超过50周岁。不按要求配备人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三、服务周期9、《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列明的其他服务。8、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服务;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帐务管理;6、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4、前台客服人员2人;3、消防安全员1人;2、电梯安全员1人;1、项目经理1人;四、物业管理公司聘用人员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物业公司经承接查验后进驻小区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止。五、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共计22人8、工程人员1人;7、绿化人员2人;6、保洁人员6人;5、保安8人;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按照《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执行,详细标准见《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为保障业主的权益,招标人按照四级服务标准,自首次交付之日起由招标单位组织,每月检查一次,连续三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未达到四级服务标准或项目经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配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移交招标单位,中标单位预收的所有费用应全额退还给招标单位或者业主。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3、《滁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标准列明的其他要求。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六、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使用说明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凤阳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服务类)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协商签订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及奖惩细则。八、其他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3.本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2.本示范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1.本合同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营业执照注册号:甲方(开发建设单位):凤阳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8.本文本条款由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物业服务企业):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座落位置:凤阳县乡/镇路号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办公楼□厂房□其他物业名称: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四至范围:见物业规划总平面图(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其他平方米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第三条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11.。10.;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3.。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其它事项:第五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八条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第七条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种方式: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第十条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标准约定如下:3.。2.每(月/季/半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1.每(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的比例提取;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厂房: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别墅):元/月.平方米;(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6)办公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第十五条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支付给乙方。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每月、季度、半年的第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收取滞纳金。第十七条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二)。(一);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第十六条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5)三轮车元/月/辆(4)电动车元/月/辆(3)摩托车(含燃油车)元/月/辆(2)小型机动车元/月/辆(1)中型机动车元/月/辆1.地面车位(3)摩托车(含燃油车)元/月/辆(2)小型机动车元/月/辆(1)中型机动车元/月/辆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7)其他。(6)自行车元/月/辆(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3.其他。(7)其他。(6)自行车元/月/辆(5)三轮车元/月/辆(4)电动车元/月/辆第十九条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第五章物业承接查验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4.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3)。(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1)甲方负责返修;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10.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9.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11.;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14.;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期限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七条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五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八章违约责任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第三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第九章附则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三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一条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年月日年月日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第三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县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6)人员名单(格式自拟);(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如有);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1(9)投标保函(如有)。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二、技术标格式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录年月日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注:技术标为暗标,无需签章和体现投标单位及个人信息。(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支持资料;(3)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服务方案:为本项目实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等;1.房屋完好率:二、服务承诺:一、说明:本单位承诺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致:(采购人):服务承诺附件17.公共设施完好率:6.室内停车场、单车/摩托车停车场完好率:5.清洁、保洁率:4.绿化完好率: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13.…12.物业服务满意率:11.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10.火灾发生率: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8.治安案件发生率:(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商务标格式文件日期:年月日特此声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5)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目录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开标一览表附件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总投标价\服务期总投标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 元 投标单价: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铺 元/平方米/月;其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注:非小微等企业可以不填写)(大写): 元(小写): 元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物业公司经承接查验后进驻小区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止。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项目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服务期:。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投标函附件2日期:年月日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4.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24.3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预算金额的2%)、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传真:电话:通讯地址:日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等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 价(元)合 价(元)是否属小微企业等(是/否)备注1人员工资2人员社保3车辆费 (车辆折旧费、 维修费、 油耗、电费、 车辆保险等所有费用)... 3031投标报价(1+2+..+30+31): 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4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投标人(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5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附件7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6日期: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一)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二)政府采购项目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①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三、相关要求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附件2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我单位对 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健健电 话:17856097718 年 月 日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易文件备案表1项目名称及概况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招标采购单位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招标采购单位、代理项目组成员及联系方式招标采购单位: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代理项目组成员:杨彪、赵健健联系电话:17856097718、15755205883招标采购单位: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代理项目组成员:杨彪、赵健健联系电话:17856097718、157552058835投资额(预算价)101万元101万元6交易方式:除公开招标方式外的交易方式要附审批文件。交易方式:公开招标除公开招标方式外的交易方式要附审批文件。交易方式:公开招标7时间安排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质疑:2022年12月27日17_时前答疑、补遗、变更:2022年12月29日_17时前开标: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质疑:2022年12月27日17_时前答疑、补遗、变更:2022年12月29日_17时前开标: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8清单、控制价备案情况及下浮比例本项目控制价下浮比例为:本项目控制价下浮比例为:9投标保证金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11采用交易文件范本类型1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本交易文件(有/无)限制性条款,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如有限制性条款,请详细说明依据及原因)本交易文件(有/无)限制性条款,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如有限制性条款,请详细说明依据及原因)交易由地痛核把关,无意见(附相关会议记录或联合签名阳品单位负责人签字》招标采购单位盖章:60117681交易由地痛核把关,无意见(附相关会议记录或联合签名阳品单位负责人签字》招标采购单位盖章:60117681交易由地痛核把关,无意见(附相关会议记录或联合签名阳品单位负责人签字》招标采购单位盖章:60117681交易文件已经内部三级审核,符台法律法规要求(附三级审核记录)项目负责人签字:杨代理机构盖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2022年12月16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健健电话:178560977182022年11月16日79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编号:czqt202212-038招标文件采购人: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〇二二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qt202212-038项目名称: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1万元最高限价:101万元采购需求: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6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凤阳县府城镇西长安街北侧联系方式:13967256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写字楼503室联系方式:17856097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178560977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1项目编号czqt202212-0381.1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物业公司经承接查验后进驻小区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甲乙双方可续签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止。1.1服务地点凤阳县境内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杨工、赵工联系电话:17856097718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投资估算价101万元1.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1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详见《采购需求》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收到在线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作出答复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采购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计算,代理费4524元整,不含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解密时间为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至2023年1月6日10时30分。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28.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等网站32.2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不收取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时间、条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购房业主依据中标人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则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或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或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69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70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7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72(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73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74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75(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76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967256111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健健电话:17856097718年月日,78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易文件三级审核记录确认表项目名称凤阳县悦江南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规模投资金额101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单位凤阳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672561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付款方式见交易文件编制人员意见赵健健2022、12初审意见同意秦臻2022.12-15~同意秦臻2022.12-15~同意秦臻2022.12-15~复审意见同意杨魔2022.12-16同意杨魔2022.12-16同意杨魔2022.12-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