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2)



20220023661东莞市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20023661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大路2号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博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田边大路2号201室(北纬23°05′54.960″ ,东经113°54′53.220″),主要从事五金模具、电子线、电源线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800m2;租赁建筑面积为20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目挤出、注塑、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可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化合机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挤出、注塑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无组织排放还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项目印字工序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化合机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限值要求,同时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项目挤出成型、注塑、印字工序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南畬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 (A)以内,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没有大型噪声设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项目厂界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没有大型噪声设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对西南面45米、西面20米出租屋、西面20米田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预测值分别为56.01dB、57.02dB、55.03dB,能够使出租屋、田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 类标准,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边角料、残次品、锡渣、金属碎屑、废线皮、废塑胶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抹布、废油墨罐、废空压机油、含油金属碎屑、含液金属碎屑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空火花油罐、空切削液罐、空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进行分区防控,生产车间、危废仓等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原料仓库、危废仓等门口设置围堰,危废仓还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固废仓等一般防渗区等一般防渗区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2-12-21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22890039

通讯地址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