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铺招租招标采购公告(江苏科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2)



常州市经开区公园壹号花园12幢1-2层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JS2002427)

项目名称
常州市经开区公园壹号花园12幢1-2层商铺
项目编号
N0101FCZZ221644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2-21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终一期挂牌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0日。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经开区公园壹号花园12幢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第1-2层

租赁面积约(㎡)
407.26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2521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东方东路北侧,华丰路西侧,周边有福康宁花园、东方公寓、嘉州枫景苑等小区,道路网络较优,生活便捷,配套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2.承租方不得在招租房产内经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污染、高油烟、噪音扰民项目。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一律不得转租。承租方履行消防、安保、卫生、物业服务等其他义务。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要改变房屋结构,必须得到产权方及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可。5.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由原主管单位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租赁交付后由承租方承担。6.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2521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科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19-89863981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专题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科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出租方仅提供收款收据。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7.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不计息)。4.本次招租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郑女士 0519-89863981)2.地点:标的所在地。 (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2-21 08:30:00 至 2022-12-27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75000.00元,截止时间2022-12-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12-21 08:30:00-2022-12-28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60

服务费
11093元+竞价溢价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先生 常女士

咨询电话
17712300200 15895087227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合同编号:江苏科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出租人:承租人:-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7证件号码:7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该房屋坐落:常州市区(辖市)街道(乡镇)(二)该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规划用途:口住宅/口商业/口办公/口车库/口厂房/0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口居住/口商业/口办公/口车库/口厂房/口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一。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年,自年1月1日起至年-2-月日止。第四条房屋租金(一)该房屋月租金元,年租金元,租金总计:元(大写:元)。(二)房屋租金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第一年:年月月至年月/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年:年_月1日至_年_月_日,年1月_日前支付:第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前支付:乙方根据甲方指定方式和账户支付租金,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一)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给甲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全部保证金。惟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讨全部租金、电费等各项欠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4(二)租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在乙方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30日内向乙方免息退还其所交纳的本合同保证金。1.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房屋返还甲方2.乙方已清缴其所欠甲方之一切租金、电费及其它费用(含逾期支付违约金、因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而应支付的赔偿金)。3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和规定。4.乙方将房屋钥匙交还甲方。5.乙方在该房屋地址上设定的任何注册或登记信息已经办妥注销手续。(三)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后,导致其所持本合同保证金的总金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时,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合同保证金全数。第六条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口水费/口电费/口燃气费/口供暖费/口物业管理费/口车位费/口电视费/口电话费口上网费/口卫生费/口一,由乙方承担。-3第七条房屋交付房屋交接时,甲、乙双方应当对房屋附属物品和设施设备进行交验,并签订《房屋交验确认书》(详见附件)。第八条房屋使用和维护(一)乙方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不得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音、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搭建、侵占通道、高空抛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保证遵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在十五日内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三)房屋租赁期内,除前述第(二)款约定情况之外,乙方发现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四)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后,房屋装饰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第九条房屋转租和续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第十条房屋返还自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应当及时清空搬离房屋,并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甲方。甲、乙双方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以及水电气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1.迟延交付房屋达壹个月的2.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壹个月的或欠缴其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壹仟元的2.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4.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5.产生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且拒不改正的6.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1v07.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内任何设施(结构/电/消防/或空调等)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而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受损方足额经济补偿或完成损坏部位修复工作的。8.其他严重危害甲方的情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承担修复所需的所有费用,同时应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3.乙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保证金支付上述费用。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交租金、其他费用、赔偿金、违约金、应补交的保证金(如适用)等应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时支付全部或部分该等应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将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任何款项先冲抵租金以外的乙方应付款项,而无论乙方就该等款项的用途作任何说明或指定。56.违约方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第十三条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l.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含本合同项下及本合同之前的所有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否则其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进行处分且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甲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特别告知1.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将委托第三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或公开招租时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甲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缓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继续按本合同履-6-行,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乙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承租房屋进行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7.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8.乙方租赁并使用该房屋应遵守法律法规,如乙方违法违规使用该房屋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五条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1.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尽快搬迁,在乙方占用租赁房屋期间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2.乙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但乙方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享受其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3.当甲方与动迁部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该房屋的处分权即转移至动迁部门,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不得占据租赁房屋,乙方不按照甲方指令迁出租赁房屋的,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免责条款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地**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7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台,乙方通讯地址:乙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甲方仍按原地址向乙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房屋交验确认书》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8租赁房屋交验确认书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现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的进行以下确认:1、交房时,该房屋内的水、电、煤气抄见数如下:水/电煤气,上述读数范围内费用由—负责,之后费用由_负责。2、经过验收,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房时的状态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附件中约定的交付条件相符,甲方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交房完成。3、特别说明:/4、本交验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于年月日确认-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