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
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30日11时至2023年1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案号:(2022)新32执47号,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市屯垦西路之玉花园小区2号楼二单元1202室。面积:91.33平米,该楼栋共两个单元,标的物位于二单元,本单元一层四户,南北朝向,北侧入口,楼栋总层二十层,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跃层)。一部楼梯,两部电梯,修建年代为2017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规划用途为住宅。详情见下表。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价值(包含基础配套设施设备价值,包含二次装修价值)、包括分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瑕疵情况:标的物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联系拍卖公司签署知晓参拍标的物未取得上述所列证书的声明书,签署声明书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
评估价:420849元,起拍价:420849元,
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拍卖公司和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1678954250991-2305287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1405室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