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股金招标采购公告(兴安县人民法院2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
司法变卖公告
我院将于2023年1月19日10时起60天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兴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3/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16.ePaXLC)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信息:
1、拍卖标的: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的118941股股金及分红收益;
2、价格:每股1.6元;
3、股金账号:307281016000558239;
4、起拍价190305.6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买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向者请联系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饶法官(0773-6218775)预约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参与竞买人须预先注册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自拍卖成交确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账户名称:(2021)桂0325执1271号,账 号:307512010178028592-101373)。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支付。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73-6213882
兴安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0773-6220321
本院地址:广西兴安县志玲路345号邮编: 5413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股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