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招标采购公告(2023)



温州市核心片区九山单元A-08地块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11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九山单元A-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核心片区九山单元A-08地块
宗地面积:
16730.4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容积率:
1.5-2.2
建筑密度(%):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54米(且住宅>24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起始价:
4940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3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988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1月20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1月30日9时3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2094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1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28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28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李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8621787 朱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