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3)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杨庄南里甲66号楼7层4单元70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7日10时至2023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通州区杨庄南里甲66号楼7层4单元708
评估价:171.7万元,起拍价:121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6万元。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时须符合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竞买人须在报名参与竞买前在相关机关查验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的证明,并在拍得房产后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质证明材料。如果不符合不动产限购政策仍然参与竞买,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的房产存在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房产后须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交纳。
4.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5.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或者政策关于拍卖标的物交易的资格或者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买受人没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不符合限制购买和使用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交付,扰乱司法程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或认定为悔拍情节,按照悔拍的规则予以处理,或认定为妨害执行行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二者并处。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标的物咨询电话:4001142262, 010-89082867.预展时间:暂不组织预展,可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 户 名:(2022)京04执恢128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账 号:0200059338058250381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詹法官 010-89082867、010-89082573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
网址: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发布。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