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房屋出租招标采购公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2023)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部分房屋出租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部分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ZL20223004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1-28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5、本次出租的标的不涉及资产抵押、担保等情况。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部分房产出租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房屋 

权证号
房产:哈房权证里字第00001821号
权属所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坐落位置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 
出租参考面积
该房屋 参考 总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本次出租参考使用面积为2986平方米。(出租面积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所在层数
 本次出租部分位于4-8层、部分1层和地下室。
承租押金
20万元 (承租 方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给出租方支付承租押金计人民币20万元整。)  

出租期限
3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报告现用途
办公 

目前状况
本标的房屋租赁已到期现原承租人仍有部分物品未搬离该房屋, 出租 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给新的承租方 。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租金递增方式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171.792万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 值
第一年租赁价格185.87万元; 第二年租赁价格188.36万元; 第三年租赁价格190.88万元 。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2022-02-08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黑龙江华通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中联黑评报字[2022]第008号

核准或 备案机构
 哈尔滨市司法局

标的清单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黑龙江华通有限公司 出具的 中联黑评报字[2022]第008号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次租金按照半年租金(年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次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交纳方式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 4、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 5、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 ,承租 方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给出租方支付承租押金计人民币20万元整。 6、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只 负责提供房源 ,租 赁物的维护、维修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7、 租赁期间 ,关 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承租 方 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出租 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8、承租 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履行的,出租方可自行恢复,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租赁期间, 以 下费用, 除 另有约定外, 全 部由承租方支付, 并 由承租方承担逾 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承租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 ,出租 方有权向承租 方追缴。 (1)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供热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互 联网费等。 (2)应由承租方交纳的其它等费用。 10、 租赁期间 ,承租 方须无偿为出租方提供热水服务。 11、承租方负责营业执照及消防手续的审批并保证消防工程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和经营的需要。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水、电、燃气等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 12、本标的房屋租赁已到期现原承租人仍有部分物品未搬离该房屋,出租 方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给新的承租方。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13、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14、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律方面的全部责任,不能从事酒吧、 KTV、网吧、洗浴中心等娱乐行业及餐饮行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进行的一切经济活动与出租房无任何关联,由承租方独立承担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1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的 。 16、 出租标的未欠缴供暖费、物业费、水、电等费,如有欠费,出租标的移交前的欠费由出租方承担。 17、出租方只租赁此房屋,所有设备设施不包括其中。 18、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如遇疫情,符合政策要求的承租方享受政府财政减免政策(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9、 本次承租方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再次就标的房产出租事项公开挂牌出租时,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0、本次承租方租赁期届满后如未能在下一个公开挂牌出租期 成功承租该标的 ,对于本次承租方在标的承租房投入装修折旧的具体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相关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相关约定为准,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21、相关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
 
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
 
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100K110016882 法定代表人:王冰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司法局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本项目首次信息披露从 2022 年 3 月 17 日开始,信息披露期间未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关于房产出租公告降价披露的函》、 《 关于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公告的函》进行延期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 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3-01-10 09:00  至  2023-01-28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须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29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 2、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哈交所、出租方的,哈交所及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拒绝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10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00  至 2023年01月29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全年租金最终成交价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全年租金最终成交价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庄先生 13009723798。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87153333转161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窗口。

其他
 

附件: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四声明书.docx附件四声明书.docx
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房屋租赁合同.docx房屋租赁合同.docx
附件三协议书.docx附件三协议书.docx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该受托人自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项目交易结束。我单位全权委托公民身份号码办理我单位有关受让(承租)交易的一切事宜。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递交的相关材料、签署的有关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人邮箱:受托人电话: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名章:单位公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协议书(样本附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报名所需材料(法人及其他组织):附件一:2、协议书(样本附后)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注:下载打印协议书、声明书、租赁合同阅读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协议书及声明书,并在协议书和声明书需要盖章的位置上盖章并签名,在租赁合同首页填写“我已阅读并知晓同意本合同内容”签名+盖公章+写日期(以上文件多页需要额外加盖骑缝章);之后将上述材料清单内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内。意向承租方在成为承租方后须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租赁合同(须经过确认)声明书(样本附后)注:下载打印协议书、声明书、租赁合同阅读无异议后,按要求填写协议书和声明书,在需要签名按手印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并在租赁合同首页填写“我已阅读并知晓同意本合同内容”签名+按手印+写日期,以上文件每页都需要按手印、签名并上传报名系统。意向承租方在成为承租方后须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4、租赁合同(须经过确认)3、声明书(样本附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对转让(出租)方委托转让(出租)公告进行信息披露。本次转让(出租)若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承租)方。网络报价程序如下:网络报价须知本意向受让(承租)方拟受让(承租),依据《公告》,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承租)方则以其报价作为成交价,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方提供并展示如下《网络报价须知》及《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特别提醒资料:声明人:声明书附件四、在规定期限内,意向受让(承租)方可根据情况对标的进行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期。1、自由报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一)意向受让(承租)方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进入动态报价大厅进行报价。网络动态报价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竞价期,在此期间,意向受让(承租)方可以对标的报价。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慎重报价,意向受让(承租)方的报价输入网络动态报价系统的交易指令后,其报价即刻生效,意向受让(承租)方不能更改或撤回。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本次报价采取的是增价竞价,每次有效报价的报价幅度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三、网络报价程序和方法:二、如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接到转让(出租)方撤回标的的书面通知,交易中止或终止,交易所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承租)方保证金。一、意向受让(承租)方须按照网站信息披露的《公告》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尊敬的意向受让(承租)方:交易风险揭示书四、最高应价者,经确认成交,即成为受让(承租)方。受让(承租)方应到交易所领取《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及其他项目文件的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用,并与转让(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其相关文件,办理标的交割手续。(二)报价结束后,如果意向受让(承租)方报价成交,意向受让(承租)方可自行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结果通知单。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不限定竞价周期次数,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限时竞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竞价,限时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竞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此标的的受让(承租)方,此标的报价活动结束。2、限时竞价期:以信息披露公告时间为准。五、互联网风险: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交易将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由于您自身的网络环境不安全导致交易账户信息泄露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的;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您的网络终端设备或软件系统与交易所交易系统不兼容,无法进行交易或交易失败的;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所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活动的;因缺乏互联网经验,您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的。您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四、交易风险:您因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公告及附件、通知等的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您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全额扣除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因您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信息披露风险:交易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交易所根据转让(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的发布,交易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规范性审核,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的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承诺及保证。您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您应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现状。您提交交易申请、参与受让(承租)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您将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甚至导致交易所无法继续为您提供交易服务,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一、宏观经济风险:因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起交易标的价值的波动,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您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已经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对本风险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交易所相关人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2.本次受让(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或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申请书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以上内容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我方本着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声明: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地参与交易,树立正确的消费、投资理念,注意资金安全。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参与交易,独立作出参与交易的各项决策。交易有风险,操作须谨慎!七、其他风险:您参与交易时,他人给予您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损失的可能。六、不可抗力风险: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站及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原因导致交易所交易系统异常或者瘫痪,致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8、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7.我方声明如我方出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保证金全额被扣除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按照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出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6.我方承诺以不低于转让(出租)底价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后续交易活动。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及附件)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且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网络报价须知》《交易风险揭示书》等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考虑了受让(承租)标的可能存在其他可能发生及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3.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民事主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承租)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盖章声明人(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年月日*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无异议后签字声明人(签名及撩印):鉴于:(本合同项下“甲方”、“乙方”将被合称为“各方”或独称为“一方”)首部: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签署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王冰组织机构代码证:12230100K110016882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3号邮政编码:150010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执照号: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承诺租赁标的房产用途为:乙方在参与公开挂牌出租程序前已经自行充分考察标的房屋状况及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间的要求。如标的房产不能满足乙方用途,由乙方自行负责。用途限定本次甲方出租标的房产位于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本合同简称:“标的房产”),出租部分位于4-8层、部分1层和地下室,参考使用面积为2986平方米。甲方只提供标的房产,标的房产中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包括其中。出租标的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承诺对于标的房产具有出租的权利,标的房产依据本合同交付乙方后不会因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经过年月日公开挂牌出租工作,由确定乙方为本次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部分房屋出租项目成交单位,并以此次出租方案及成交价格组成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租赁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租金及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标的房产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乙方不得利用标的房产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利用标的房产从事餐饮行业及酒吧、KTV、网吧、洗浴中心等娱乐行业。乙方如改变用途,应当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第三年租金: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第二年租金: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元;第一年租金:乙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将最终成交价款的50%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50%租金在本合同后生效6个月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支付租金周期为:第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第二年及第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租金期限约定如下:合同有有效期内,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第一年租金元,第二年租金元,第三年租金元。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添加附属设施应当制作书面方案,方案应当符合消防、环保等法律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按照方案施工。乙方可按使用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添加附属设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房屋装修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经甲方查实乙方无相关欠缴费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押金退还乙方。如乙方存在相关欠缴费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项,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订立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押金乙方租赁标的房产期间,按法律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乙方租赁标的房产期间,因乙方经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供热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税费承担如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而产生的行政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可自行恢复,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第6.2条涉及的方案应提前向甲方备案,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添加附属设施需要特种设备许可的,乙方应当将许可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用途办理经营资质及相关证照,并将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如乙方不能办理相关资质及证照,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租赁标的房产期间,关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防疫防控等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是标的房产的实际管理人,乙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和防触电、防燃气,并且不做危及自身安全的活动,在此标的房产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乙方租赁标的房产期间,应确保标的物完好,由乙方负责标的房产的维护、维修、修缮。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标的房产及相关设备、设施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乙方的承诺第7.1条、第7.2条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及时缴纳,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的;乙方有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可单方宣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合同解除乙方租赁标的房产期间,甲方对标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消防工程验收及相关手续,如不能办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等非甲方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在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及添加的附属设施能获得赔偿或补偿,该赔偿或补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因第9.1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乙方在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及添加的附属设施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欠付相关税费用超过1个月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应付租金时间超过1个月的;本合同各方因未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交付租金,逾期交租的,每逾期1日,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付租金日期10天,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水、电、燃气的供应,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未按本合同第3.1条及第3.2条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乙方不支付逾期交房期间的租金,租金自甲方实际交房之日起据实计算。第十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在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及添加的附属设施无权要求甲方或其他任何一方补偿。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与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未按11.3条约定将标的房产交付给新承租人的,除赔偿新承租人损失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前期交纳的20万元保证金。如乙方不接收第11.3条约定的经济补偿金,新承租方可将补偿金提存,乙方应当在新承租方承租起始日将标的房产交付给新承租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阻碍新承租人接收标的房产,否则应当赔偿新承租方的损失。本合同第11.2条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额,在确定新承租方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与新承租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指定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新承租方承租起始日期。新承租方可按评估价款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评估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依本合同第11.1条未能续租的,对于乙方前期在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可按折价向新承租方要求经济补偿。本合同第3.1条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再次就标的房产出租事项公开挂牌出租时,乙方符合公开挂牌承租方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参加公开挂牌出租活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不承诺乙方一定成为新承租人再次续租。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送达条款及纠纷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破坏标的房产的装修及附属设施,如违反约定,乙方应当将标的房产恢复原状,乙方不恢复的,甲方可自行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须无偿为甲方提供热水服务。如乙方连续承租,乙方在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添加的附属设施仍归乙方所有,乙方可持续使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再次承租标的房产,无论双方再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第11.2条、第11.3条约定的要求补偿金的权利。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如乙方不再参与标的房产新的公开挂牌出租程序竞价,乙方对于标的房产投入的装修、添加的附属设施等相关物品归甲方所有,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或补偿。[本页为《房屋租赁合同》各方盖章或签署页][本页以下无正文]本合同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的,在友好协商不成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解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因此产生的相应仲裁费和律师费等一切费用。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对方出具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回执,变更自回执载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则变更无效。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仲裁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仲裁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并在签收后三日内将回执寄送给送达方。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甲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经双方确认,对于租赁标的房产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各项信息确认如如下:核查人员:核查日期:租赁房产核查情况表附件一项目编号信息水表字电表字燃气表字其他附件三确认方签字:承租方应当备案事项清单附件二确认方签字:装修水路布线图装修电路布线图装修消防方案装修装修整体设计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特业许可证电梯维修保养凭据确认方签字:经双方确认,对于租赁标的房产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各项信息确认如如下:核查人员:核查日期:租赁房产现有设施清单设备名称位置、现状或其他描述一、转让(出租)标的情况:甲方接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以下简称“转让(出租)方”】委托,于2023年月日在甲方网站对转让(出租)方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5号部分房屋出租公开转让(出租)进行信息披露,乙方就参加本标的受让(承租)相关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如下:乙方:甲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附件三、三、保证金2、乙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联系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乙方原联系地址为最后有效的送达地址。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乙方的主体资格2、本次转让(出租)标的公告及附件已于2023年月日起在(https://hrbggzy.harbin.gov.cn/)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细阅读过《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内容,《公告》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转让(出租)标的情况:详见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信息披露内容(下称《公告》及附件)五、竞价要求2、如本标的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承租)方(须参与报价)时,采取协议方式成交。1、如本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四、交易方式2、乙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递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不具备参与交易资格。1、乙方须按《公告》信息披露内容中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指定账户交付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乙方交纳保证金完成报名并签署本协议即可视为已完成对转让(出租)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一份保证金只能成功受让(承租)一个标的,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乙方被确定为受让(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或其他交易文件要求处理。意向受让(承租)方未成功受让(承租)标的的,甲方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六、交易服务费的收取4、鉴于信息网络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整个交易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可能因为信息发布平台网站、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对此应当了解并认可,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转让(出租)方进行后续处理,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交易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继续交易或者重新交易、终止交易等的决定。乙方注册网络登录账号后,登录名、密码等所有账号信息完全由乙方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其以该帐户登录进入网络报价系统之后,乙方在报价系统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乙方本人操作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账户管理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办事指南”下《受让方操作手册》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承租方竞价操作方法与受让方《受让方操作手册》操作方法一致。1、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了解所有交易文件中有关标的情况、竞买人资格要求、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特别提示须知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八、标的交割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交易相关方的约定将交易价款转至转让(出租)方指定账户。2、受让(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1、交易价款:受让(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七、成交价款结算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承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承租)方,受让(承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1)乙方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意向受让(承租)方参与报价。1、如甲方接到转让(出租)方终止交易(含中止交易)的通知,交易终止或中止,此等情形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九、特别约定事项受让(承租)方与转让(出租)方按照其双方约定自行完成交割。交割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甲方、转让(出租)方的,甲方及转让(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十、违约责任4、竞价(报价)结果产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在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间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乙方不得因与转让(出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出租)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交易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乙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报价的;(2)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将《公告》及附件中由转让(出租)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甲方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是根据转让(出租)方(标的物所有权人或管理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的披露,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品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的任何保证。甲方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及转让(出租)方的承诺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数量、品质承担担保责任。十一、免责声明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本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1、在竞价阶段转让(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承租)方);十四、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另行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十三、协议的生效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或报价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乙方对于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的了解并认可。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及撩印):自然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