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招标采购公告(2023)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横街镇山塘系统提标工程(丁家山山塘、上大湾(二)山塘、青龙山脚山塘、毛岙山塘)立项的复函 【发布单位:区发改局】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关于海曙区横街镇山塘系统提标工程(丁家山山塘、上大湾(二)山塘、青龙山脚山塘、毛岙山塘)立项的函》(横政〔2022〕46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横街镇山塘系统提标工程(丁家山山塘、上大湾(二)山塘、青龙山脚山塘、毛岙山塘)。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横街镇山塘系统提标工程(丁家山山塘、上大湾(二)山塘、青龙山脚山塘、毛岙山塘)
二、项目统一编码:2210-330203-04-01-676470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海曙区横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4座山塘系统提标,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坝体坝基防渗体系,坝顶加高,坝体加宽,新增坝顶路面及防浪墙结构,新增放水设施及山塘标准化管理配套设施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71.34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2023年7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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