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机构招标采购公告(2023)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是: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95号,电话:(021)56630990*2213。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并动态调整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并对办理流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转发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做好特殊类型考生及加分资格考生的公示工作。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制发公文类信息65个,其中主动公开52个,免于公开信息13个,无依申请公开公文。免于公开的公文均为过程性材料或涉及个人隐私类不便公开的文件。除公文类信息以外,我局还利用“静安教育”热点专题发布非公文政府信息98条,发布教育动态32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4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申请人主动撤销2个,无法提供2个(咨询答复1个)。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诉讼。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2022年,我局除了根据区政府要求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集约化发布政府信息外,继续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完善“静安教育”热点专题建设。网址:https://www.jingan.gov.cn/sy/004009/004009010/ssEducation.html。
我局在该专栏中开设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专题页面。同时还开设了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在线提交渠道。公众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需要公开答复。网上咨询每天都会由专人查收和分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度通过网上咨询渠道答复咨询72件。
我局官方微博“上海静安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要发布内容有:转发微言教育、上海教育、第一教育、教师博雅、上海静安等官方微博的重要信息、及时主动发布招生意见、中小学学生对口地段表,宣传典型学校、典型教师,结合重大主题和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及时关注网上舆情民意,反映至教育局相关部门或相关学校等等。
我局官方微信“静安教育”,动态呈现静安教育以更高品质的教育国际化、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努力建设优质教育集聚区、打造高端学校品牌群、构建未来教育示范体,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全貌。设有静教资、菁菁校园、信息公开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35.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义务教育招生等政策,提供了相关的解读,但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政策解读总量偏少。在下一年度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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