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事业性收费 目录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土地闲置费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
20%
国发【2008】3号 粤府【2008】100号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价费字〔1992〕251号); (1998年国务院令第240号) (财税〔2014〕101号)
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1
国家地质一、二类勘查及领海勘查

100元

2
其他地质勘查
50元

3
变更勘查、延续登记
50元


采矿登记费

(价费字〔1992〕251号);(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财税〔2014〕101号)
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一)
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

1
大型矿山

500元

2
中型矿山
300元

3
小型矿山
200元

(二)
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
100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
销售收入
0元
(粤府〔2016〕67号) (1997年国务院令第222号修正)
2016年7月1日起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零。


信息处理费

100元起
(国办函【2020】109号)
2021年1月1日起,按件计收以自然月累计申请10件以上为计费起点,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按量计收以单件申请超过30页以上为计费起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业性收费 目录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