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胺餐具招标采购公告(2023)



20230000872东莞市桥头善全塑胶制品厂

受理号(号)
20230000872

项目名称
东莞市桥头善全塑胶制品厂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康路二街26号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桥头善全塑胶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桥头善全塑胶制品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康路二街26号101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 1'4.680";东经:114° 3'0.8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7G7KDW1P 项目总投:50万元,占地面积1088m2,建筑面积1088m2,项目主要从事密胺餐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密胺餐具93.6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水浴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处理措施: 称料、投料工序:项目密胺树脂粉、罩光粉称料、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机械通风,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打磨、钻孔工序:经处理后,打磨、钻孔工序有组织部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5.462mg/m3,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一次热压成型、二次热压成型工序:经处理后,一次热压成型、二次热压成型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308mg/m3,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水浴除尘沉渣经收集后经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原料罐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处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公示时间
2023-02-13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3433755

通讯地址
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初步审查意见
(不同意意见)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市桥头善全塑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9922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密胺餐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