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停车位招标采购公告(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2023)



杭州香吉公寓地下停车位28#使用权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6、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香吉公寓地下停车位28#使用权
标的编号
HJS2023ZC0091-1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2-1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02-22

转让底价
180000 元
资产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及电话
于小姐 楼先生 0571-80585358 0571-85085368

联系地址
杭州市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二、标的基本情况
其他

其他
型号:杭州香吉公寓地下停车位28#使用权 计量单位:个 所在地:杭州香吉公寓地下停车位28# 数量:1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

转让方名称
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号六楼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吕仲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143033715L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同意在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车位长期使用权的决议 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杭实物产董字【2022】28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关于同意大关香吉公寓车位长期使用权转让的决议 杭州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实集董【2022】58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杭州香吉公寓地下停车位28#使用权

转让底价
180000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署《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受让方在《拍卖成交确认书》、《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及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最终以转让方提供的《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样本为准。 4、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标的物所在小区业主,报名时需提供其持有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一本房地产权证或一份买卖合同仅限一人报名参加竞拍,且意向竞买人须为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利人或买卖合同载明的买受人,同一户业主中既提供房地产权证又提供买卖合同的,限一人报名参加竞拍)。 若竞买人数超过43个,则每个竞买人限竞得一个车位;若竞买人数未超过43个的,则现场转让分两轮进行,首轮每个竞买人限竞得一个车位,对首轮转让结束未成交车位进行现场第二轮转让(对象须为场内有剩余保证金份数的竞买人,剩余保证金份数为竞卖人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份数减去其已成交的标的数),第二轮转让竞买人竞得车位数不作限制,一份保证金限成交一个标的。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踏勘安排
罗先生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及《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账户。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是否专场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 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使用权 停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