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房产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
合肥市红星路1号综合楼10处房产出租标10:318室
项目编号
AH2023DF101013
项目名称
合肥市红星路1号综合楼10处房产出租标10:318室
转让方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类型
房产
挂牌价格
7.308
挂牌期间
0
交易方式
其他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http://portal.aaee.com.cn/portal//page?to=proUtrm&proId=640e8e17694644a08861865071ab3773&packId=fa4d0de6224e4186b2ec37b6926f0796
转让说明事项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出租标的仅用于办公以及教育培训。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各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人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