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准予许可招标采购公告(2023)
大圩镇马方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T07KK7M):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于2023年2月17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大圩镇马方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42
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标排。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后续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PDF格式电子版一份)。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2023年2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2023年2月22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准予许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