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 民防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3)
嘉定区公用民防工程招租公告
嘉定区民防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出租方)将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198号博乐洞天公用民防工程(以下简称“标的物”)对外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标的物地址
建筑面积(㎡)
挂牌年租金起始价(元)
租赁期限
租金每年递增
用途
嘉定区博乐路号博乐洞天公用民防工程(出入口)东南面一楼临街
80
180000
3年
2%
商业
1.意向承租企业或个人需在近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租赁关系诉讼,无不良信用记录。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持证经营。承租人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所从事的项目无法通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其责任和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标的物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完成消防安全通道恢复并通过区民防工程管理所验收,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第一年租金为当年成交价。以后每年在上年租金基数上递增2%。年租金按中标价提前十五天交清,其他费用另计,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使用期届满前一个月交清。同时,承租方需缴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承租方缴清所有费用并完成清场通过区民防工程管理所验收后,区民防工程管理所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归还给承租方。
4.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标的物内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主体责任,不准在标的物内从事非法集会活动;不准在标的物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准在标的物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环境污染的物品;不准在标的物从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由于该标的物具有人防战备功能,不准改变工程的原有结构,标的物内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主体责任由承租方负责;若需装修,应经租赁方书面同意,且交还(或收回)标的物时,租赁方对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5.承租方必须承担相应的“门前三包”,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发生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方自行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税务、环保、卫生、公安等手续)并合法经营,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租赁人同意不准改变用途,不准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者与他人交换该标的物。
7.风险提示:如非原承租人或标的物现实际占有人取得租赁权的,中标承租方清楚并同意出租方在腾退原承租人及实际占有人后方能交房,承租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房日为准。如原承租方或实际占有人未能迁出该标的物造成无法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出租方将依法采取协调、督促或提起诉讼等途径要求原承租户迁出,但出租方并不承担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相关责任以及由此造成中标者的一切损失。
二、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凡参与竞租人,请到现场详细踏勘,全面了解竞租标的物现状情况和潜在风险。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详细踏勘而参加竞租的并中标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竞价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6日,上午8:00-11:00;报名人为个人的请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人为单位的请递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址:嘉定区金沙路85号2号楼2楼,嘉定区民防工程管理所,联系电话:69986019(陈女士)。
2.竞价时间:2023年3月7日下午14:00,竞价地点:嘉定区金沙路85号2号楼2楼会议室。
3.本次竞租采用现场报价方式,最高价为第一年标的物的成交价。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相应起始价应价(或报价),否则其应价(或报价)为无效应价(或报价)并视为其违约。
4.报名截至时间只有1家单位或个人报名的,即以挂牌价直接摘牌成交。
5.本次招租系公开招租,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嘉定区民防工程管理所(69989888-2123)
嘉定区民防工程管理所
2023年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租 民防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