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9号房产(原咪哑餐厅一楼339㎡)(国资监测编号GR2023XJ1000210)

项目名称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9号房产(原咪哑餐厅一楼339㎡)

项目编号
N0125FCZZ230007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3-1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4年2月26日。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36109.00

评估基准日
2022-12-12

评估机构
新疆博信弘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37000.00

租赁方情况
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温继明 联系电话:13659990002

租赁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 项披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