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 用房招租招标采购公告(无锡学院2023)
项目编号
X202303001
标的名称
无锡学院一期学生公寓生活配套用房招租项目
产权单位
无锡学院
招租房地产情况
房屋坐落地址
锡山区锡山大道333号无锡学院
房屋面积
2177.2800
房产证号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62303号
房屋用途
科教用地/教育
土地证号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62303号
土地性质、面积
划拨/自建房
招租用途
商业
招租面积
2177.2800
招租底价(万元)
189.140300
招租期限(年)
3
承租条件说明
1、意向承租人是独立法人实体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意向承租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时需提交资料:(1)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人必须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无不良记录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 2.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3、本次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4、承租人承租此房屋须符合学院相关制度规定 5、意向承租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承租人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账号:32001618636052517469)缴纳80万元意向承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承租人,意向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将划转给产权单位抵部分租金。也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后申请余款原路返还;如非招租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人有权扣除承租人所缴纳的承租保证金:①在招租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的;③公告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招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 7、意向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经营方案中的招租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如若发现承租人与经营方案中的招租用途不符,招租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人不得经营有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餐饮;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和经营行为;不得经营对学生和学校教学有影响的娱乐性项目。 8、本次招租项目招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9、承租人经营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承租人负责承租期内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 10、标的物的结构、装修、水、电、气、暖等交接以现状为准,交接后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意向承租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出租的房屋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按现状承租该房屋 ,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 11、涉及项目整体改造(含公区装修及拆改)、垃圾清理、下水管道疏通、给排水、电气、弱电、消防、暖通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更换和改造、为满足消防要求产生的结构性改造或建筑附属物添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的原始建筑结构。 12、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各式税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13、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整体对外转租。 14、本项目招租底价为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价格。招租期限为3年。 15、承租期间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承租期间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引起的人身损害、财产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6、租金一年一付,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所有租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先付后用。承租人未在约定期间缴纳租金的,经出租人催告后一周内仍然不缴纳全部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7.如形成竞价,由招租方酌情追加保证金。 18.该项目履约保证金80万元,用于规范和制约承租人的履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扣除办法由委托经营合同约定。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经出租人催告后一周内仍然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说明
1、公告期满后,有2家以上报名单位合格的,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价高者得;有1家报名单位合格的,采用协议租赁的交易方式,交易地点、交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承租人因经营需要而进行的装修、改造,前先必须向出租人上报装修设计图纸,并经出租人同意后才能施工,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产权单位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回出租人。如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产权单位发展实际需要等原因,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公告期限
起始日期
2023/3/7
截止日期
2023/4/3
产权单位联系人
许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人
盛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0560070
联系电话
0510-82832368--8016
附件:
无锡学院图片3.jpg无锡学院图片3.jpg
无锡学院图片2.jpg无锡学院图片2.jpg
无锡学院图片1.jpg无锡学院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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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公寓 用房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