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荣安达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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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惠州市荣安达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9地块
建设单位
惠州市荣安达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惠州臻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C-9地块,主要从事电路板化学药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除油剂1000t/a、镀铜光亮剂1000t/a、蚀刻盐5000t/a、钯水20t/a、镀镍光亮剂200t/a、化学铜水200t/a。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增设化学反应等污染工序,不得从事溶剂型涂料、高VOCS含量涂料等的生产。
(二)项目冷却塔用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鸿海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检验废水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接入环保监管平台。项目有组织废气(甲醛、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NM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抹布手套、废棉芯、废试剂瓶、实验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项目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编制应急预案,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预警、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项目须采取暂存间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火灾风险防范措施,设立容积不小于358.22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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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