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招标采购公告(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生态林场2023)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共22处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JX2022PK00016C1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共22处房产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生态林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34,67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3

挂牌日期
2023-03-14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JX2022PK00016C1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共22处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3-05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2.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1-05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2.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1-04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2.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1-03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2.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1-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2.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6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6.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5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8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3-01、3-02号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74.8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3-03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3.6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3-04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3.6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1-06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7.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7.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8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3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8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5-04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1.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2-09、2-10、2-11号房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151.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2-08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06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88.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05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7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03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70.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74.0万元);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1-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01.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3-0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3-02-15

项目简介: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金御湾3-05号房产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省力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赣力【2022】房估字第020037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房产,房产面积来自权证,仅供参考。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所有拍卖成交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时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转让方约定时间统一办理权属过户。 5.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承担:由买卖双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成交价款支付之日起半年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7038685 18170326388 9.【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

来源平台: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