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2023)
抵押权人: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洙边支行
抵押人:朱立江、蒋成娟
抵押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莒南县集用(2007)第109-006号、莒南县洙边镇界首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抵押期间为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根据莒南政办发〔2018〕52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县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准予抵押登记特发抵押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以上抵押物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2023年3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