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招标采购公告(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2023)
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
到期
时间
距到期时间:
14天
0小时
49分
9秒
挂牌总价(元):
115200元
项目编号:
F202300154
挂牌期满日期:
2023-03-31
项目类别:
租赁项目
行业分类:
铺面
租赁期限:
2年
项目地点:
金平区
发布时间:
2023-03-17
面积:
160㎡
出租用途:
商铺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招租公告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将持有的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下称招租标的)公开招租,委托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恒益顺公司)在其网站上,按本公告内容公开发布资产招租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招租交易是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对招租标的有权出租并能交付承租人使用,成交后若发生招租标的移交纠纷,或因招租标的瑕疵而导致法律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已获得相应批准或备案;
3、我方在本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合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资产招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F202300154 挂牌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交易保证金:23040元 委托方: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
招租标的名称: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 挂牌价格:4800元/月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招租标的简况
招租标的名称
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汕头市护堤路15号
出租用途
商铺
出租期限
2年
免租期限
无
押金
按2个月租金合计金额
履约金
按1个月租金金额
出租面积描述
160㎡
配套设施
水、电
使用情况
空置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招租标的 权属信息
招租标的权属人
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
权属证明及权证编号
权证列示的占地面积
权证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列示的规划用途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8日
评估报告文号
鹏信资估报字[2022]第YGZ352号
核准或备案情况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财资备案[2017]003)
招租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领导班子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招租行为备案、批准情况
批准或备案单位名称
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汕商集[2023]22号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出租方按照招租标的现状和指定用途招租,不包括租赁房产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本次招租标的仅能提供关于征地批复文件复印件(广东省汕头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征地批复文件:(57)汕人会字第1191号、(58)汕人会字第086号、(58)汕人会字第449号、(58)汕人会字第126号、(58)汕人会字第242号、(59)汕人会字第096号、(56)汕人会1535号、(66)汕人会第191号),没有房地产权证,若招租或租赁期间,出现任何有关产权问题,出租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鹏信资估报字[2022]第YGZ352号)。 4、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招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二、招租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格
4800元/月
租金挂牌总价
115200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年3月17日
挂牌公告期
11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11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租金、押金及履约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将首期租金(三个月)、押金及履约金等交易价款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请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价款”,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金额为准);以后每月租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的押金及履约金按照《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不允许联合承租。
招租形式
按现状不低于挂牌价互联网电子竞价或协议整体出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协议出租。
交易保证金设置及处置方法
交易保证金金额
2304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567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和有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登记承租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出租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恒益顺公司有权处置交易保证金:(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未按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规定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或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低于挂牌的价格报价的;(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限与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恒益顺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出租方在本公告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场地租赁合同》)与出租方签署《场地租赁合同》或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首期租金、押金及履约金等交易价款转入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的;(5)意向承租方其他违反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扣除并支付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和恒益顺公司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2)承租方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原额原路径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3)租赁双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缴交租金,承租方如逾期支付租金费用,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支付款项的0.5%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交付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中优先扣除以弥补损失,押金和履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损失,并补足押金和履约金。 3、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场地如需配套使用独立水、电表或变压器,承租方应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办理水电手续需由出租方协助的,出租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4、出租方出租的场地以移交时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一切装修、修缮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概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在该场地上增建建(构)筑物,建设设计方案必须事先报送出租方审核同意后,以出租方名义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建设,但承租方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以及办理各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负。 5、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中途解除合同,场地上的建筑物及依附于建筑物的固定装修、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变压器、排涝(抽水泵)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若有损坏承租方须负责修复、如果不能修复时按造价赔偿。 6、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好该场地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缮工作,承租方应在台风、大雨洪涝来临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如因防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和修复。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做好相关环保措施及工作、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承担环保工作主体责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8、从场地交付承租方之日起,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劳务纠纷等一切事故或由此引发侵害他人权利、利益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对出租方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从事经营活动需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不得存放、制作、销售有毒、有异味、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物资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10、场地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以退还: (1)承租方将该场地上出租方的资产用于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2)承租方将场地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或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3)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4)未按约定或相关规定逾期缴交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 (6)在租赁期间,如承租方违反《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相关规定。 11、如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的,或因政府和国资委、上级主管部门生产规划建设需要,或出租方因企业改制或注销、资产重组、“三旧改造”等原因,出租方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合同随之终止,出租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12、在合同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合同时承租方应签署场地移交书给予出租方并无条件如期交还场地,对已装修、修缮的固定设施和用电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等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或损坏,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若出租方无法联系到承租方或承租方不予签署场地移交书并逾期未交还场地,则租赁场所内的物品,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进入该场地并对其所有物品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以退还。 14、承租方必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可从发布本招租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场地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 15、上述条件与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出租方提交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
1、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招租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并接受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的约束。 2、招租标的是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登记前,仔细审阅招租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租标的,清楚招租标的现状,对招租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出租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承租;承租后按照国家规定和《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招租标的;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后因招租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招租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以及出租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租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招租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租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判断招租标的是否符合招租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出租方、恒益顺公司对招租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承租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承租方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悉招租标的在恒益顺公司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租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租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资产招租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场地租赁合同》及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租赁标的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公告面积的增减而影响交易结果。 6、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招租标的现状影响其相关证照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设想使用招租标的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协议成交的,承租方必须在收到恒益顺公司发出的《协议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承租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恒益顺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8、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标的租金挂牌总价计算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向恒益顺公司支付【其中一千万元(含)以下部分按2%收取,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二千五百万元以上部分免收取交易服务费】。若承租方符合《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所规定的减免交易服务费条件的,可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向恒益顺公司提出申请。无论恒益顺公司是否同意承租方的减免申请,承租方均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支付期限向恒益顺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445006030013000176318 9、本次资产招租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恒益顺公司同意后方能办理)。 10、出租方承诺在《场地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租标的交付给承租方;若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招租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限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招租标的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招租标的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外,承租方放弃承租招租标的,恒益顺公司可根据本公告和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再行组织交易,再行交易的租金总成交金额低于原租金总成交金额的,上述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重新组织交易活动的一切费用(含恒益顺公司的交易服务费),恒益顺公司和利益受损方保留对其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3、出租方承诺不参与本次招租标的的网络竞价,也不会委托他人代为网络竞价。 14、意向承租方因招租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承租招租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向恒益顺公司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到恒益顺公司租赁平台(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二楼201号房)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办理意向承租意向登记。 2、意向承租方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租交易有关事项的,应向恒益顺公司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方为自然人的,须当着恒益顺公司工作人员的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存放于恒益顺公司的招租资产相关资料,查勘招租标的。 4、对招租标的具有优先承租权利的权利人(以下称优先权人),须参与本次资产招租交易。优先权行使方式如下:(1)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到恒益顺公司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场地租赁合同原件或出租方证明原件),如在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即视为其放弃优先权;(2)优先权人只能就招租标的整体行使优先权而不能部分行使优先权;(3)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行使优先权。 5、出租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勘招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出租方衔接查勘事宜。出租方不统一组织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承租方若有疑问,可以向出租方或者恒益顺公司咨询。 6、本公告所称“恒益顺公司交易规则”是指:《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和《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7、本公告所称“租金挂牌总价”是指:招租标的租期内按各月租金挂牌价计算的各月租金的总和。 8、本公告所称“租金总成交金额”是指:招租标的租期内按各月租金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各月租金的总和。 9、本招租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租赁招租标的意向,按本公告要求向恒益顺公司提交《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汕头市护堤路19号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韩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1927452923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毅
联系电话
13825884038
邮寄地址
汕头市护堤路19号
邮编
515041
电子邮箱
传真
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小姐、李先生
传真
0754-87265519
联系电话
0754-87265517
邮编
515041
联系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二楼201号房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不应依赖于出租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招租标的及承租招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招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及出租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如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招租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租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
《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pdf
《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pdf
《场地租赁合同》.pdf
《场地租赁合同》.pdf
《竞价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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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出租方):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作为甲方场地的承租人,应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使用的承租场地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故双方签订本责任书。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出租方的各项安全规定,并承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承租场地用于公寓楼(出租)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按政策法规需前置审批相关消防手续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按规定程序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核准手续,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经营。3、甲方对供承租方使用的场地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等,有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的权利;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甲方有权督查和要求乙方对其承租范围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可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做出口头或书面指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4、乙方在承租期内,严禁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禁止的行为及与其正常经营无关的活动;乙方在承租范围内不得改变主体框架结构,需修缮、改造、搭接电源、水源线路等,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内报出租方,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并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进行实施,施工期间需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5、承租期内,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要“三懂四会”(“三懂”指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四会”指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对特殊工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负责开展本单位承租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负责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负责教育和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负责本单位承租范围内安全标示、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如灭火器)的设置等,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场地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6、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场地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7、乙方承租场地不能将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即“三合一”、“二合一”(生产、生活、仓库同一建筑物内)现象。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乙方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抢救,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调查和协助处理,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9、乙方承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约定的所有条款,本《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是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认真遵守,严格执行。10、《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结束,并将承租场地交还甲方之日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场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标的物: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面积为:160平方米。第二条第二条租赁用途与期限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场地作为合法经营,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约定用途:商铺,该场地租赁期共2年。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将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改造装修期内进行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不得损坏甲方的建筑物主体结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生产措施,并负相关责任。第三条租金、押金和履约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___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按3个月租金合计金额)¥____元(大写:___元整)、押金(按2个月租金合计金额)¥___元(大写:___元整)和履约金(按1个月租金金额)___元(大写:___元整),共___元(大写:___元整),按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划入其账户(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按《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第55条的规定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汕头护堤纸业有限公司,账号:2003020209022104493,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外马支行。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第四个月开始,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场地租金。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以上租金不含税,租赁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押金和履约金1、押金和履约金均不计息,不作场地租金抵扣。2、租赁期间,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中优先扣除以弥补损失,押金和履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的,乙方应足额赔偿损失,并补足押金和履约金。3、租赁期满,若没有违约事由发生,甲方应即时将押金和履约金全额返还乙方(不计息)。第六条场地管理及使用约定1、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场地如需配套使用独立水、电表或变压器,乙方应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办理水电手续需由甲方协助的,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2、甲方出租的场地以移交时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的一切装修、修缮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在该场地上增建建(构)筑物,建设设计方案必须事先报送甲方审核同意后,以甲方名义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建设,但乙方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以及办理各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负。3、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中途解除合同,场地上的建筑物及依附于建筑物的固定装修、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变压器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若有损坏乙方须负责修复、如果不能修复时按造价赔偿。4、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好该场地建筑物的维护和修缮工作,乙方应在台风、大雨洪涝来临前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如因防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和修复。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做好相关环保措施及工作、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承担环保工作主体责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6、从场地交付乙方之日起,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劳务纠纷等一切事故或由此引发侵害他人权利、利益概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坏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从事经营活动需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不得存放、制作、销售有毒、有异味、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物资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场地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以退还:(1)乙方将该场地上甲方的资产用于抵押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将场地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3)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4)未按约定或相关规定逾期缴交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5)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6)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相关规定。2、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租赁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如需续租,按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租赁手续。3、在合同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签署场地移交书给予甲方并无条件如期交还场地,对已装修、修缮的固定设施和用电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等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或损坏,无偿移交给甲方,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不予签署场地移交书并逾期未交还场地,则租赁场所内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进入该场地并对其所有物品进行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场地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当场没有提出,视为无异议,并签署场地移交书。2、乙方应于场地租赁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承租场地及所建建筑物、附属设施无偿交还甲方。3、乙方交还甲方场地应当保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其它生产经营使用的货品、机械均应自行撤离,否则甲方有权处置。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完善该场地的相关临时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同时承担相关生产环保工作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甲方概不负责。第九条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以退还。2、租赁期间,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3、乙方将场地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4、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一次性付清租金费用,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费用,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支付款项的0.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所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场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乙方逾期归还,除应支付逾期租金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按原月租金支付款项的0.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场地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免责条件1、如因战争、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整或公共利益需要而发生土地收回的,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3、如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的,或因政府和国资委、上级主管部门生产规划建设需要,或甲方因企业改制或注销、资产重组、“三旧改造”等原因,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合同随之终止,甲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和履约金,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第十一条资产招租委托书(项目编号:F202300154)内容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甲方邮寄该地址的文书,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乙方能够收到。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甲方报告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2:《承租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租赁场地四至平面图》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签订日期:鉴证方: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附件3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项目编号:F202300154《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公开招租网络竞价须知》(以下简称《竞价须知》)由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招租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以及出租方的《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招租公告》(以下简称《招租公告》)的内容制定,对进入本次网络竞价环节的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一、我司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次网络竞价交易。二、参与本次网络竞价的交易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了解《交易规则》及《竞价须知》的全部内容,接受并严格遵守《交易规则》和《竞价须知》的规定,且对《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完全响应。三、本次公开招租竞价标的名称:汕头市护堤路15号造纸厂临街铺面一间(以下简称招租标的)。四、招租标的的具体状况、瑕疵告知、承租要求及需要披露的内容等,详见我司网站(网址:www.sthys.net)发布的《招租公告》及其附件《场地租赁合同》和其他资料。五、挂牌价格:4800元/月六、最小加价幅度:480元/月七、竞租人是指已取得我司出具的《承租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八、对招租标的具有优先承租权利的权利人(以下简称优先权人)须参与本次网络竞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有最高应价时,优先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承租,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不作表示的,则归该应价最高的竞租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权人均表示承租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方。九、本次网络竞价由我司组织实施,通过我司指定的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网络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竞价平台)进行,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我司不予提供网络竞价场地及终端设备。十、网络竞价方式及规则1、本次网络竞价方式为多次报价,竞价过程分为两个竞价期,即定时报价期和连续报价期。(1)定时报价期为10分钟。在此期间,竞租人可以对招租标的充分报价,首次报价可以等于挂牌价格,此后每次报价须大于当前有效报价(优先权人除外),且大于最小加价幅度,但不需要是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定时报价按“同等报价时间优先,不同报价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定时报价期结束后自动进入连续报价期。(2)连续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为2分钟(即120秒)。连续报价开始前有60秒准备时间。准备时间结束时,网络竞价系统即开始连续报价。如在2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2分钟,供竞租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反复顺延。竞租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连续报价。(3)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当前有效报价,连续报价期结束,即网络竞价结束,此时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即为招租标的的成交价格,其报价者即被确定为承租方。(4)报价时,优先权人可通过网络竞价系统回应其他竞租人报出的当前最新有效报价作为自己的最新报价的方式报价;如有更高有效报价,而优先权人不作表示的,则归该报价最高的竞租人。除本款另有约定外,连续报价期与定时报价期的当前有效报价的确定规则一致。2、所有报价均在竞价平台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4、竞租人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5、应价时间截止,没有优先人表示承租的,最后应价有效的竞租人即被确定为承租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十一、对竞租人的相关要求1、竞租人应在正式网络竞价开始前认真阅读《报价人使用手册》,并登录我司网站点击“网络竞价”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凡在正式网络竞价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错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竞租人领取《承租资格确认书》的同时,领取《网络竞价信息通知单》(内含竞租人用户名、初始密码和网络竞价时间)。竞租人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在完成上述相关操作后等待网络竞价开始。未在网络竞价开始前登录网络竞价平台完成上述操作,从而导致竞租人未能参与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竞租人应亲自参与网络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及时安全退出。任何进入网络竞价系统,使用竞租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平台或服务器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或服务器上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被视为是竞租人的行为,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租人承担全部责任。4、竞租人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等以及使用谷歌、360或火狐浏览器进行竞价),凡因竞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网络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网络竞价过程中,竞租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个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同一场网络竞价。凡因竞租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网络竞价而造成其终端设备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网络竞价过程中,竞租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凡因开启无关应用软件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7、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租人应尽量在定时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连续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8、因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竞租人未及时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9、网络竞价时间结束,最后有效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承租方。网络竞价成交结果确认以网络竞价时间截止最后有效报价时间节点为准。10、竞租人未及时关注出租方或我司在我司网站发布的相关网络竞价信息,导致其无法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1、竞租人应按照规定或约定参与网络竞价,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享有相关权利。十二、对承租方的相关要求1、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到我司签署《成交确认书》。2、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按招租标的租金挂牌总价计算【其中一千万元(含)以下部分按2%收取,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二千五百万元以上部分免收取交易服务费】支付交易服务费。《竞价须知》所称“租金挂牌总价”是指:招租标的租期内按各期租金挂牌价计算的各期租金的总和。3、承租方应按我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署《场地租赁合同》。4、承租方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后,应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交易价款转入我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请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价款”,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外,承租方未履行本条上述各款中的任何一款约定,视作承租方违约并放弃承租招租标的。承租方放弃承租招租标的的,我司可根据《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和《竞价须知》再行组织交易,再行交易的租金总成交金额低于原租金总成交金额的,上述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重新组织交易活动的一切费用(含我司的交易服务费),我司和利益受损方保留对其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上述承租方在足额交纳上述涉及的相关款项前,不得参与我司租赁平台组织的任何资产招租交易。十三、中断、中止网络竞价的处理1、网络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竞价系统异常的,我司有权采取暂停或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竞租人承诺对上述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及我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停止网络竞价等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交易中断的,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断或中止网络竞价的因素排除后,我司将根据招租标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网络竞价或重新网络竞价,继续网络竞价或重新网络竞价的规则如下:(1)网络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网络竞价。继续网络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定时竞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的最高有效报价;(2)网络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网络竞价。十四、《竞价须知》与《交易规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须知》的内容为准。十五、本次网络竞价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敬请认真研判,一旦在《竞价须知》上签字盖章,则视为您确认经过综合评判后,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悉本次交易风险,愿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更,可能引起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技术风险:由于网络竞价是通过电脑技术实现的,这些技术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后,可能导致网络竞价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会使您的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络竞价系统的瘫痪、交易的停止;我司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通讯、电力故障也可能导致网络竞价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会使您的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4、其他风险:由于您的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网络竞价中他人给予您的获利保证或不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十六、其他1、确认内容及签名,意向承租方若为法人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书写及签名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由本人(授权委托人)书写及签名。2、确认内容及签名须在我司现场书写及签署。3、法人的请用公章在《竞价须知》上盖骑缝章;自然人的请在《竞价须知》的每一页上签名。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本意向承租方确认已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已充分知悉、清楚并理解全部内容、含义、法律后果,并对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认可、同意并承诺严格遵照执行上述全部条款,愿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网络竞价交易的相关风险和损失(若认可,请抄写本段确认)。意向承租方签名:(法人的加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面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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