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招标采购公告(2023)



GXCQJY21-237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6639.82㎡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3-24 17:00:00

挂牌价:
1,792.76万元

评估价: ——

保证金:
300万元

项目咨询联系人

林女士 0771-5837334

项目报名联系人

林女士 18579990528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土地使用权,权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土地登记证号:北国用(2014)第C04215号,登记使用权面积约6639.82㎡,登记用途:综合,登记使用权类型:出让,登记终止日期:2043年5月12日。
1.土地登记证记事中载明:该宗地原登记用途综合用地,现规划未确定用地性质,待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后再按规定登记具体用途。
2.北海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2月12日北自然资复[2021]174号《关于对广西佐伊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规划调整情况的复函》:“二、经查,......;在2016年1月批准实施的现行《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该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五、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调整为其它用途涉及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整体规划。”
3.此次资产转让的法律意见书载明:转让方称,土地上建有少量(一层)建筑物,不是转让方建设的,该建筑物无规划,属于违章建筑。2020年12月9日本资产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广西佐伊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竞价成交,受让方在摘牌后,对受让标的存在争议(针对用地规划),故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未退还广西佐伊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律师经审查认为:因广西佐伊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诉请非要求转让方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交付土地,在诉讼请求不变更的情况下,本项目挂牌不受诉讼案件的结果影响。
4.转让方称: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物单位未向转让方提交任何请示材料、未经转让方授权同意私自搭建,属于侵占他人财产和违章建筑行为,转让方已向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报案,该局已受理该违章建筑案件并正在查办中;该违章建筑物所有出租合同(协议)出租方非转让方,出租方也没取得转让方授权,出租合同(协议)无法律效力。
5. 产权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产权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也不因交易双方后期证照办理过程中出现纠纷而变化。
6.受让方将自行办理本项目所需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办理及后续等相关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按相关政策必须转让方所承担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根据广西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若干措施》:“完善项目已投资额未达投资总额25%以上的土地转让政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虽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转让双方可凭交易合同和土地交易服务机构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根据预告登记证明及相关材料,可给予办理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待开发投资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该标的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建设达到投资总额的25%后可办理标的产权证件过户登记手续。投资建设期间发生的标的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查看标的联系人:岑经理 0771-5894995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1-06-09
变更公告 我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挂牌的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6639.82㎡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XCQJY21-237),根据转让方要求,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调整为“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9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并签订《现场勘察表》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因实际交割面积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
3.标的成交后,需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及安全自理。
4.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项目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跟进该违章建筑案件的处理。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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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CQJY21-237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6639.82㎡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GXCQJY21-237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6639.82㎡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1GX1000195
挂牌价格
1,792.7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5-13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3-2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1-06-09
变更公告 我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挂牌的北海市河南路以东、北海大道以北6639.82㎡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XCQJY21-237),根据转让方要求,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调整为“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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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