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招标采购公告(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2023)
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淮河东路14号房屋 招租公告(第三次)
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淮河东路14号房屋
招租公告(第三次)
交易项目名称
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淮河东路14号招租(第三次)
项目编号
XYCQ-20230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17:00
批准单位
盱眙县商业集团总公司
批准文件
《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房屋招租申请》
出租人名称
盱眙县人民商场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概况
项目名称
面积(㎡)
盱眙县淮河东路14号房屋
450㎡
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盱眙县淮河东路14号房屋,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物无两证,面积为出租人提供,房屋状态为简装,水电齐全,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众拓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众拓房估F字(2023)第01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盱眙商业集团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月5日
年租金评估价
12.42万元
租赁期限
5年
首年租金底价
首年租金起拍价为人民币11万元(450㎡×20.37元/㎡×12个月); 说明:中标后中标人缴纳第1年房租费用(一年一交,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竞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10时30分
竞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特别事项 说明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本次房屋出租为整体出租; 3、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整。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1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5、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6、成交后承租人待出租人清空场地后,签订承租合同。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不得承租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备查文件
1、会议记录; 2、产权证明; 3、评估报告; 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 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意向承租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报名方式:如有意向,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受理大厅现场报名。 (二)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三)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竞标保证金70000元,必须在报名前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公示期(3天)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租房首年房屋租金及产权交易费,房屋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并与出租人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人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四)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女士(交易中心)
杨志成
联系电话
0517-89729939 QQ:1812414386
15105231713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房屋的年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一年租金)具体见公告表格。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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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营商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者形象,本单位(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如有违背,自愿放弃产权交易保证金,违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予以公示,依法赔偿产权交易委托单位因本单位(人)违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本次产权交易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报名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我方在本次产权交易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中标后违法转包等情形,如有违反,我方自动放弃交易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我方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尚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在以往的产权交易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我方承诺成交后按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按规定及时与交易委托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款项。我方严格按照公告内容、网络竞价通知和意向人报名时承诺履行合同。我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树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争当信用公民,争创信用企业。我方同意本《信用承诺书》记入信用档案。承诺单位(人)名称:(盖章或签字)日期:公房招租意向承租登记表单位盖章:意向承租方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人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意向承租标的名称承租用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